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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金融、营商环境……20条举措助推石家庄高新区“加速跑”

2019-04-30 18:58:02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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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石家庄市召开加快高新区发展推进大会。图为会议现场。 河北日报客户端见习记者董云霞摄

河北新闻网4月30日讯(记者董昌 见习记者董云霞)今天,石家庄市召开加快高新区发展推进大会,出台财政、土地和规划、金融、营商环境等6个方面20条政策,助推石家庄高新区跨越式发展,努力打造成为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的支撑区,石保廊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先行区,高端高新产业的聚集区,产城融合发展的样板区,优质营商环境的示范区。

石家庄高新区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首批国家级高新区之一,石家庄市计划利用五年时间把其初步建成区域带动能力强、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创新能力进入全国高新区第一方阵,五年内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2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5000家,市级以上创新平台达到300家,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到8.5%。争创“国家级生物医药产业改革创新试验区”,到2023年生物医药产业年产值达到2300亿元,综合竞争力跻身全国生物医药园区前五强。

财政政策支持方面,今年起,石家庄市对石家庄高新区新投产运营的符合“4+4” 现代产业发展的规模以上企业,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以下简称“三税”)市级留成部分,前三年给予高新区100%奖励返还;后两年缴纳“三税”市级留成比上年增长部分给予分档激励返还(增长10%-30%(含)部分返还20%,增长30%-50%(含)部分返还50%,增长50%以上部分全部返还)。高新区与市内四区在社会事业方面享受相同的转移支付政策和资金分担比例,市财政加大对高新区城维费补贴力度。支持高新区通过设立“飞地”等模式做大做强,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在土地和规划政策上,优先保障高新区用地要素指标,其中包括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粮食产能指标。高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工作,土地重新出让后,土地出让金全部留高新区财政。支持高新区根据发展需要,深化产业发展布局规划,开展重点区域城市设计,统筹安排各类工业用地,对总规和控规进行补充完善,集约高效利用土地。

金融政策方面,石家庄市将支持石家庄高新区开展科技金融、科技保险创新试点,支持高新区推动科技信货产品创新,对有贡献的信贷产品创新项目和金融机构,市里给予资金奖励。协调河北银保监局支持金融机构在高新区建立科技支行和科技保险专营机构。支持高新区建设政府性科技担保机构,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石家庄市将支持石家庄高新区在园区管理与服务、法制环境、投融资体制、企业股权激励等方面进行大胆改革、创新和试验,鼓励高新区根据自身实际出台促进招商引资引智和企业培育发展的支持奖励政策。市级相关部门在技术创新公共平台建设、企业研发投入、重大成果转化、新兴产业培育等方面向高新区倾斜,给予政策扶持。全市各类科技经费按科技创新指标占比给予高新区支持。

在生物医药产业政策方面,石家庄市提出,对石家庄高新区出台的生物医药产业支持政策涉及的资金,可采取“一事一议”,视市级财力情况对高新区予以支持。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建立市内互认的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加大与省内其他城市以及北京、天津等地临床医院合作,推动建立京津冀区域互认的伦理委员会审查机制,提高伦理审查质量和效率。支持高新区检测诊断企业研发的肿瘤筛查、妇幼保健、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民生检测项目在全市推广使用。

此外,石家庄市还将对石家庄高新区争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双创升级示范区等创新试点,以及持续深化干部人事体制改革、完善创新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等工作给予政策支持。

责任编辑: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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