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校2年内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
就业见习岗位来了!
定州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
将为你提供就业见习机会
还有生活补贴!
近日,记者从市相关部门获悉,定州市将于2019年至2021年用三年的时间组织1500名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每年分别组织500人。
有意参加就业见习的青年,须符合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者是16-24岁失业青年条件。符合条件的青年只要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介绍科登记个人资料,就可参加青年就业见习。
同时,全市各单位或者企业如果需要见习青年,只要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岗位需求申请,就可申报青年就业见习基地。
最最重要的当然是见习补贴了:
各见习基地在次年9月底前完成本年度见习工作,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次性申报期满人员见习补贴,具体包括:见习期间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590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100元。
咨询申报地址:市人社局2楼204室职业介绍科
联系电话:0312-2589930
具体内容了解一下
定州市青年就业见习三年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人社厅、财政厅、商务厅、国资委、团省委、工商联《关于印发<河北省青年就业见习三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冀人社字〔2019〕102号)要求,持续推进《河北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年)》实施,结合定州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主要目标
自2019年至2021年,用三年时间组织1500名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年度计划目标任务分别为2019年500人,2020年500人,2021年500人。
见习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青年和青年退役军人,以及缺乏工作经历的青年,优先提供见习机会。
见习时间
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见习期满,鼓励见习单位留用见习人员,依法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提高企业见习单位留用率。
见习岗位
有见习管理和服务能力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组织作为青年就业见习单位。见习岗位设置数量不高于见习单位在职人员总数的30%。见习单位应合法经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能够持续提供见习岗位,委派专人负责见习人员工作指导;能够垫付见习人员生活补贴,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对接平台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梳理打包见习单位名单、岗位清单、见习政策和服务机构联络方式等信息,向社会广泛发布;
市商务部门要向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推送见习政策和见习人员信息;
国有企业监督管理部门要向国有大中型企业推送见习政策和见习人员信息;
共青团要向青年群体推送见习政策和见习单位信息;
工商联要向民营企业推送见习政策和见习人员信息。
见习管理
建立见习人员实名台账,了解见习人员基本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开展精确管理,提供精准服务。加强见习人员安全管理和岗位指导。明确见习期限、岗位职责、见习待遇、见习计划安排、双方权利义务、解除终止协议条件等;指导见习单位及时记载见习人员经历、承担任务、见习成果等,出具见习证明材料,评估见习成效;指导见习单位加强对见习人员的管理,妥善处理见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依法维护见习人员合法权益。
申报补贴
见习基地在次年9月底前完成本年度见习工作,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次性申报期满人员见习补贴,具体包括:见习期间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590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100元。
联系人:孙老师、李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312-2589930
联系地址:定州市人社局 2楼 职业介绍科
鼓励留用
见习期满,鼓励见习单位留用见习人员,依法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提高企业见习单位留用率。
对未被留用的人员,要列入就业服务对象,开展跟踪服务,根据求职意向持续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积极推荐就业岗位,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创业指导、培训、孵化等服务,促进尽快实现就业创业。
资金管理
就业见习补贴资金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和拨付,各见习(基地)单位要确保补贴经费专款专用、安全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对违反规定虚报、冒领就业见习补助的用人单位,追回全部资金,取消其就业见习单位资格,并向社会公布。资金拨付情况要进行网上公示,接受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