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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石家庄市引江水用水比例达到70%

2019-05-23 00:20:01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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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记者马彦铭)近日,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用足用好南水北调引江水的意见》提出,扩大引江水直供目标,加大建成区、各类园区、分散工业及农村集中生活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引江水切换利用,基本实现城镇生活和工业用水全覆盖,农村集中生活用水部分覆盖。其中,2019年引江水占当地城镇生活和工业用水的比例达到70%,全市最低消纳江水3.654亿立方米;2020年达到85%,全市最低消纳江水4.3848亿立方米;2021年达到100%,全市最低消纳江水5.1156亿立方米。

意见提出,强化南水北调工程的公益性,增加政府投入,优化配套工程投资结构,加强对供水企业的成本约束。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发挥价格杠杆在水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征足用好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调标后增量部分优先用于引江水水价补贴和供水管网建设改造。

严格水价政策。自2019年起,全市水厂以上水价执行每立方米2.51元的标准。城镇生活和工业实际引江水用量低于最低引江水用量计划的,按最低引江水用量计划计收水费。超过最低引江水用量计划的,按只计收干线工程水费每立方米0.97元标准执行。水费通过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代收代缴。以前年度所欠水费,分四年完成清缴。

加快管网建设。通过用好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争取国家投资等途径落实资金,分阶段分类推进实施,两年内完成建设任务。

严格取水管理。严格落实城镇自备井关停工作方案,要按照“先通后关、应关尽关”的原则,2019年底前关停公共供水管网范围内的城镇自备井。理顺管理体制,妥善处理新建水厂与原有水厂的利益关系,加快水源切换,提升引江水用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严惩偷采滥采地下水行为。

加大财政支持。石家庄市财政、受水区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统筹水资源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水价补偿等财政政策,加大引江水价补贴力度。要同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调标后的增量部分,2019年以后继续优先用于引江水价补贴和供水管网建设改造。

落实终端水价。石家庄市城管局和受水区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分别加强所属供水企业成本约束机制,加大技术改造实施力度,推进供水企业降耗增效,制定成本控制目标,提高自动化管理运营水平,精简机构,裁减冗员,最大限度降低成本,力争到2021年将可变成本平均每年降低3%至5%。2019年在对供水成本进行校核的前提下,实施第三次水价调整。

责任编辑:张永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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