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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持续用力巩固提升脱贫成果

2019-06-25 18:05:18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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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

近日,邯郸市肥乡区南赵村农民在采摘菊花。近年来,肥乡区扎实推进产业扶贫,引导农民调整种植结构,因地制宜发展金丝皇菊、昆仑雪菊等特色种植。目前,全区特色菊花种植面积万余亩。通讯员 王洪超摄

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张向前 记者刘剑英)近日,邯郸市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的意见》,坚持“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巩固“摘帽”贫困县、出列贫困村、退出贫困人口的脱贫成果,确保稳定脱贫和可持续发展,全面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摘帽”不摘责任,继续把脱贫攻坚责任扛在肩上

健全完善制度,压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市、县、乡、村四级书记一起抓扶贫,层层传导压力,建立落实台账,压实脱贫责任,加大问责问效力度。健全完善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定期研究脱贫攻坚工作制度,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扶贫工作,解决难题、推进工作;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包联制度,特别是落实好市、县、乡三级领导对未脱贫的44个村的包联制度,真正落实责任捆绑;健全完善实施四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制度,以遍访贫困对象行动带头转变作风。

细化目标任务,压实行业部门工作责任。各级行业部门,特别是市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13个专项工作推进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当前,要全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相关部门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和非贫低收入户“两不愁三保障”情况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存在问题的今年7月底前彻底解决到位;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对涉县和肥乡区未脱贫村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以及医疗、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全面排查,不达标的今年8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加大产业就业和科技扶贫力度,资金重点倾斜、项目优先安排、技术培训到位。

突出群众满意,压实帮扶主体帮扶责任。驻村工作队要切实负起驻村帮扶责任,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县脱贫攻坚工作最新精神,认真履行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办好为民实事、发展集体经济、提升治理水平等基本职责。落实单位包村的各项帮扶措施,组织实施扶贫项目,推动村级组织标准化建设,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帮扶责任人要坚持做好“一访二看五帮助”活动,每月初走访贫困户,看贫困户家庭月收入情况和扶贫政策受益情况、“两不愁三保障”情况,帮助增强脱贫信心、完善脱贫计划、提升脱贫能力、解决生产生活困难、落实扶贫政策。

“摘帽”不摘政策,继续保持脱贫攻坚政策连续性

坚持现行政策标准。稳定实现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锁定建档立卡贫困户,确保目标不变、靶心不散。坚持现有目标标准不动摇,不随意搭车和过度承诺,既不能脱离实际、拔高标准、吊高胃口,也不能虚假脱贫、降低标准、影响成色。

狠抓保障政策落实。健全教育扶贫政策,提升贫困地区义务教育水平,加大控辍保学力度,实施好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全面落实建档立卡学生“三免一助”“两免一补”政策,实现应助尽助。加大医疗保障力度,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多重保障,全面落实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报销制度。认真解决贫困户住房问题,严格危房改造标准,强化质量监管,确保贫困群众都能住上安全房。

实施低保兜底政策。强化农村低保制度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全面排查和重点监测没有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人口和家庭收入在当地低保保障标准1.5倍以下的非建档立卡低收入家庭,以及2017年以来提出申请但未纳入低保的老弱病残人员等人群,采取人保和户保相结合,将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防止滑入贫困人口范围。

“摘帽”不摘帮扶,继续把各项帮扶措施落实落细

以发展产业和推动就业为重点促进增收。坚持以提高扶贫项目质量为重点推进产业扶贫。规范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因地制宜加快发展对贫困村、贫困户增收带动作用明显的特色产业,创办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扶贫产业园,加快实现产业就业扶贫项目贫困户全覆盖;壮大扶贫龙头企业,发展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贫困户参与度;强化科技在产业扶贫中的支撑作用;制定实施贫困地区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提升计划,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拓宽流通和消费渠道扩大消费扶贫,促进贫困地区贫困户产品变商品、收成变收入。开展贫困户就业技能性和指导性培训,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就业一批,扶持创业带动就业一批,引导居家灵活就业一批,劳务协作转移就业一批,推进就业扶贫。

以基础建设和扶志扶智为重点补齐短板。实施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推进贫困地区农网改造升级,加快实施光伏扶贫项目并网工程;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建设一批贫困乡村旅游路、产业路、资源路;深入开展网络扶贫行动,创新“互联网+”扶贫模式;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对大名县、魏县易地扶贫搬迁任务进行统筹安排,加快建设进度,加强后续扶持和配套建设。补齐贫困户思想意识和知识技能短板,以政策宣讲和典型带动进一步增强脱贫信心。强化文化扶贫,开展移风易俗活动,以正向激励驱动能力提升,完善贫困户参与机制,持续激发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

以防止致贫和防止返贫为重点精准防贫。完善脱贫成果巩固机制,接续推动已摘帽贫困县(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将针对绝对贫困的脱贫攻坚举措逐步调整为针对相对贫困的日常性帮扶措施。完善健全“预警性监测、群体式参保、申请式救助、分类化防范、社会化办理、阳光化操作”的防贫常态长效机制。抓好防贫救助对象后续帮扶工作,建立防贫救助对象帮扶联系人制度,发现问题随时帮助解决;开发适宜就业岗位,保障防贫救助对象家庭收入基本稳定;落实防贫救助对象慢性病(特殊病)门诊报销政策,需要后续门诊治疗的特殊病患者,及时帮办特殊病诊疗证。对防贫政策用足后仍有可能致贫返贫的,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保障范围。

“摘帽”不摘监管,继续把各项监管工作抓实抓好

强化扶贫信息监管。提高精准识别质量,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做到“脱贫即出、返贫即入”。完善扶贫开发大数据平台,实现户籍、教育、健康、就业、社会保险、住房等信息与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信息有效对接,建成市县乡村纵向互通、各级部门横向互联的信息网络。

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建立县、乡、村、贫困户四级联签的资金拨付机制,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国家、省、市、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结果及绩效一律公告公示。建立健全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制度,建立全链条、全覆盖的跟踪监管和全面审计机制,实施资金使用动态监控,确保财政扶贫资金尤其是到户到人的资金落到实处。

强化扶贫成效监管。加强对非重点县党委政府、市直有关部门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重点评估“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注重发挥考核正向激励作用。改进约谈方式,开展常态化约谈,发现问题随时约谈。

强化扶贫风险监管。防范产业扶贫市场风险,及时评估扶贫产业技术和市场风险,建立预警机制,防止产业“同质化”“一刀切”。防范扶贫小额信贷还贷风险,禁止将小额信贷资金用于非生产经营项目,杜绝户贷企用、违规用款等问题。防止县级政府以脱贫攻坚名义盲目举债,防止金融机构借支持脱贫攻坚名义违法违规提供融资,坚决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

强化扶贫作风监管。集中力量解决扶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考核评估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依纪依法坚决查处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坚决纠正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责任编辑:董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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