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季到了
臭水坑的现象是否又要出现
不要担心
“塘长制”来了
为创造干净美好的人居环境,进一步加强纳污坑塘长效管理机制,近日定州市开展雨水坑塘专项整治,并设立纳污坑塘“塘长制”。
据了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办)是本辖区纳污坑塘整治的责任主体,乡镇(办)党委书记任辖区的“总塘长”,各村党支部书记任本村纳污坑塘“分塘长”。
西城乡开展雨水坑塘专项整治工作
清风店镇相关人员巡查雨水坑塘
建立村级“分塘长”巡查台账和乡镇级“总塘长”巡查台账。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乡镇(办)纳污坑塘巡查记录和影像资料进行督查,督促各乡镇(办)定期巡查,防治雨水坑塘的治理工作反弹,建立长效治理机制。
同时,充分利用村广播喇叭、条幅、标语、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纳污坑塘整治意义,使广大村民树立主人翁意识,不在雨水坑塘内倾倒垃圾,共同营造良好农村居住环境。
●雨水坑塘治理标准
1.坑塘周边及坑内无垃圾、无漂浮废弃物、病死动物。
2.坑塘无污水直排现象。
3.坑塘水体感官无异味,颜色无异常。
4.坑塘周边做好围挡与警示牌,警示牌应标明坑塘责任人与电话联系方式。
●生活污水坑塘治理标准
1.坑塘底部做好防渗处理,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稳定达标排放。
2.坑塘周边及坑内无垃圾、漂浮废弃物、病死动物。
3.坑塘无未处理的污水直排现象。
4.坑塘水体感官无异味,颜色无异常。
5.坑塘周边做好围挡与警示牌,警示牌应标明塘长责任人与电话联系方式。
●畜禽养殖坑塘治理标准
1.养殖场应将清粪方式改为干清粪工艺。
2.养殖场建造沼气发酵池、沼液贮存池、粪便贮存池。
3.坑塘无未处理的污水直排现象。
4.坑塘中的粪便污水经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底部沼渣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广大居民如果发现以上问题可拨打督查电话:0312—2393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