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施工工地,不少人脑海里会浮现出这样一组画面:各种施工材料和垃圾凌乱堆放,工地内外尘土飞扬……
随着定州市大力开展工地扬尘治理,全市各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有了明显改善。
7月10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通达紫竹园三期施工工地现场对100余名城管执法人员进行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培训。在培训中,参训城管执法人员参观了通达紫竹园三期施工工地扬尘治理成效和措施。
“管住工地内扬尘污染,便遏制了污染的源头。”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本次培训从施工前落实‘六个到位’,施工中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两个全覆盖’‘两个禁止’,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18条等方面,结合施工工地现场具体情况为执法人员进行讲解。目的是为了让执法人员更加直观的了解工地扬尘治理需要达到的具体标准,以便于更好的开展扬尘治理工作。”
据了解,自定州市开展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以来,市城管局安排执法人员每日对所有在建工地进行不间断巡查,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加大巡查力度及频次。加强视频监管力度和无人机航拍监测,利用视频监控和无人机航拍对市区内每个在建工地进行全方位、立体化监管。要求所有在建工地建立健全抑制工地扬尘日志。并要求所有在建工地,成立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组成的自检小组,对负责工地的扬尘治理措施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此外,市城管局加大对扬尘治理不达标施工单位的查处力度,发现不达标的施工单位责令立即停工并限期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今年以来,共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400余份,对未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的建筑工地共处以290余万元罚款。
其中,定州国贸中心、文创大厦、康城等项目施工工地因扬尘治理措施不达标,未按照“六个百分百”等相关规定施工,被罚款10万元。
如果市民发现定州市建设施工工地,存在施工现场不设围挡、工地砂土不覆盖或覆盖不严、工地路面不硬化、拆除工程无洒水降尘等扬尘污染问题,可拨打举报电话:8431088进行举报。
施工工地需要达到什么标准,才算达标呢?一起来看看具体要求吧!
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全面达标:
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两个全覆盖”必须到位:
施工工地开工时确保视频监控全覆盖和扬尘监测全覆盖。
“两个禁止”到位:
施工工地内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未密闭搅拌砂浆,施工过程中确实需要搅拌砂浆的,要求必须搭设封闭式搅拌机棚。
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18条:
一、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内容包括建设、施工、监理及监管等单位名称、扬尘防治负责人的名称、联系电话、举报电话等。
二、施工现场必须连续设置硬质围挡,围挡应坚固、美观,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城区主干道两侧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高度不低于1.8米。
三、施工现场出入口和场内施工道路、材料加工堆放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或用硬质砌块铺设,硬化后的地面应清扫整洁无浮土、积土,严禁使用其他软质材料铺设。
四、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设置排水、泥浆沉淀池等设施,建立冲洗制度并设专人管理,严禁车辆带泥上路。
五、施工现场出入口、加工区和主作业区等处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施工扬尘实时监控。
六、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裸露场地必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严禁裸露。
七、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四周必须使用围挡封闭施工,并采取喷淋、洒水、喷雾等降尘措施,严禁敞开式拆除。
八、基坑开挖作业过程中,四周应采取洒水、喷雾等降尘措施。
九、施工现场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严密覆盖,严禁露天放置;搬运时应有降尘措施,余料及时回收。
十、具备条件的地区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严禁现场搅拌。不具备条件的地区,现场搅拌砂浆必须搭设封闭式搅拌机棚。
十一、施工现场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严密,严禁使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渣土等运输车辆,严禁沿路遗撒和随意倾倒。
十二、建筑物内应保持干净整洁,清扫垃圾时要洒水抑尘,施工层建筑垃圾必须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械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和焚烧垃圾。
十三、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必须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严密覆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用封闭式容器存放,日产日清,严禁随意丢弃。
十四、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非冰冻期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并有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时相应增加洒水频次。
十五、建筑工程主体外侧脚手架及临边防护栏杆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施工,并保持整洁、牢固、无破损。
十六、遇有4级以上大风或重污染天气预警时,必须采取扬尘防治应急措施,严禁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材料切割、金属焊接、喷涂或其他有可能产生扬尘的作业。
十七、建设单位必须组织相关单位做好工程外管网及绿化施工阶段的扬尘防治工作。
十八、鼓励施工现场在道路、围墙、脚手架等部位安装喷淋或喷雾等降尘装置;鼓励在施工现场安装空气质量检测仪等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