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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外卖小哥”抢单时交通违法达12分将被停单

2019-07-24 15:01:41 来源: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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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邢台电(燕都融媒体记者张会武)记者从邢台市交警支队获悉,从7月25日起,牛城市区外卖骑手将正式实施记分管理制度。累计记分达到12分的,骑手将被要求停止接单。

依据 管理办法制定

目前,邢台市外卖骑手交通文明记分卡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制定。

据悉,按照《河北省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参照“统一制作、统一标准”的原则,并结合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邢台将在市区推行外卖骑手交通文明记分卡管理工作。

该办法分为分值设定、记分卡管理运用、相关工作责任等内容,适用美团外卖、饿了吗外卖及其他外卖企业在邢台地区从事外卖送餐业务的骑手,将于7月25日起试行。

内容 达12分将被停单

7月25日起,外卖企业须为市区的每位外卖骑手配备交通文明记分卡。外卖骑手在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必须随身携带,随时接受执勤民警和企业检查人员的检查。

执勤民警在纠处外卖骑手交通违法时,除按照交通法有关规定对违法骑手进行处罚外,同时要检查外卖骑手随身携带的记分卡,并在记分卡上予以记录(违法时间、地点、违法类型代码,记分分值、纠处人员)。

一个记分周期为自然年的一个自然季度,即1年有四个记分周期。分数记分起始日期为每个季度的第一天,分数清零日期为每个季度的最后一天。

一个周期内的分数实行累计制。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2分的,企业应要求骑手停止接单(在系统上进行设置),在各分站点开展1天离岗培训,并经培训合格确认后才能上岗,同时培训前分数清零;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24分或第二次达到12分的,企业应要求骑手停止接单(在系统上进行设置),在各分站点开展3天离岗培训,并经培训合格确认后才能上岗,同时培训前分数清零。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超过36分或者第三次达到12分的,企业应立即要求骑手停止接单(在系统上进行设置),将该骑手调离骑手岗位或者做辞退处理。同时,企业应将该骑手信息纳入“违法较多重点人员”名单。

背景 共治“争抢”时间

近年来,快递、即时配送行业发展迅速,但是部分快递、即时配送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交通安全的倾向比较严重。

实施记分管理制度,通过建立警企信息流转机制、联动监督措施和责任考核体系等方式,旨在促使企业全面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从而,切实提升市区外卖骑手交通守法和安全意识,减少外卖骑手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进展 两家外卖企业已“签约”

目前,邢台市交警支队已经与美团外卖、饿了吗两家企业进行座谈协商,两家企业负责人均表示将全力配合该制度的实施。

同时,两家企业已向骑手们下发交通安全倡议书,希望他们能够坚决抵制占用机动车道、闯红灯、逆行、超速、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安全文明配送。

23日记者了解到,已经有更多外卖配送服务的企业,正在与邢台交警支队接洽,联系电话:(0319)3278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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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文明记分分值设定

按照骑手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和危害程度,设立相应记分分值,具体为:

(一)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的,一次记6分;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在路口等候时,超越停车线,一次记6分;

(三)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通行的,一次记6分;

(四)驾驶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的,一次记3分;

(五)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停放的,一次记3分;

(六)驾驶电动自行车在人行道骑行的,一次记3分;

(七)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及时安装编码牌照的,一次记2分;

(八)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戴头盔的,一次记2分;

(九)驾驶电动自行车未穿戴统一编码的马甲的,一次记2分;

(十)骑手马甲编码、车辆编码必须一致,骑手随身携带的文明交通记分卡,缺少一项的,每次扣2分。

责任编辑:孔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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