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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河北最新好工作,上千岗位等你来

2019-08-27 00:12:46 来源:河北日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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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速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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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州市公安局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公安辅警的公告

保定市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重点满足我市教育系统用人急需,拟为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并代为莲池区、竞秀区公开招聘教师总计283名。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及结果的公平、公正,依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精神,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1、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2、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保定市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等。其中教师资格证按照平行或下行原则掌握,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为准;

5、招聘岗位有年龄要求的从其要求,无年龄要求的掌握在18至35周岁(1983年9月1日至2001年8月31日出生)。计算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1日。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不受理下列情形人员的报名:

1、现役军人;

2、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3、组织人社部门已经办理审批手续但编制部门尚未办理入编手续的人员未征得原单位同意的;  

4、高校在读人员;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其中某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不足3:1时,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核减或取消的指标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到其他岗位。初审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进行。

2、报名网址: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ebd.lss.gov.cn/。下同)“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

3、报名时间:2019年8月28日9:00至9月1日17:00。

4、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需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然后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机制。应聘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方可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唯一凭证,请考生务必牢记。

(4)按照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或放弃本次应聘。“审核通过”的,信息将被锁定并进入交费程序,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考生可适时再次登录系统查看报名状态予以确认(报名是否成功以系统显示状态为准),以免影响报名及考试。

(6)审核通过后,考生可通过支付宝扫码交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2019年 9月 2日12:00。交费成功需要开具发票的,请于2019年9月7日笔试结束当天12:00前到本考点办公室凭《笔试准考证》开具发票。

(7)特殊情况报名考务费可减免,减免对象及办法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交费,笔试结束后当天12:00前到本考点办公室审核并办理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请符合退费条件的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应材料及时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8)考生务必牢记报名、交费截止、打印《笔试(面试)准考证》、考试等重要时间节点信息,凡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

1、考生通过报名并交费成功后,于2019年9月5日 9:00至6日18:00,从网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2019年9月7日(周六)9:00-11:00,共120分钟。

3、笔试地点及有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4、应聘人员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需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未携带《笔试准考证》的不得参加考试,特殊原因未携带《居民身份证》的可先参加考试,但考试结束后必须到本考点办公室照像备查,拒不照像者视为自动放弃。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5、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教育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

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分别约占卷面分值的50%。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考试结束后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考生必须规范填涂答题卡,因个人填涂不规范导致的读卡困难等,后果自负。

6、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数值为参加本次考试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后续资格。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同笔试成绩一并公布。

7、9月8日左右,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公布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请考生注意登录查询,进入资格复审的按要求做好后续工作。

(三)资格复审

1、按照各招聘岗位1:2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程序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资格,并依据本岗位笔试成绩顺序递补。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无论任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资格复审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时间:2019年9月10日至11日 9:00 --17:00(午间不休息)。地点:保定人才大厦一楼大厅(保定市东二环1539号,东二环与七一路交口东南角。参考乘车路线:火车站乘27路、客运中心乘56路;市内乘29路、22路等)。

3、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根据《岗位信息表》要求及招聘岗位条件提供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另考生需下载填写《报名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同其他资料一并交资格复审人员。

4、进入面试程序的考生于2019年9月19日9:00—20日17:00登录“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9年9月21日(周六)。地点、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法:

(1)应聘中小学及技师学院岗位面试方法为试讲,时间10分钟(面试前有9分钟的备课时间) 。试讲内容在通用教材中随机抽取(面试前公布教材版本及范围),同一专业编为同一组别、同一半天、试讲同一内容。应聘此类岗位所有专业的所有考生均不得将音乐、体育器材及教具等带入考场,否则视为违纪。

(2)应聘幼儿教师岗位面试方法为说课加技能测试。时间共25分钟,顺序、所占分值、时间及方法分别如下:

①情境主题画(15分) ,时间10分钟。考生根据给定的情境分组集中进行。招聘方提供绘画纸,考生自备其他绘画用具,考生只能在画纸上填写顺序号,不得署名或做其他标记,否则不计成绩。集中绘画结束后,按顺序进行后续内容。

②说课(50分)。内容在通用教材中随机抽取,考生进入此环节前有14分钟的备考时间。

③即兴弹唱(20分)。弹唱曲目在中国幼儿歌曲中随机抽取1首,用边弹边唱的形式展示。

④自选舞蹈或体操(15分)。考生自备以U盘为载体的乐曲并表演。

⑤特长展示。不设分值,只作为评委打分的参考。每名考生可附加展示一项特长,所需乐器等器材由考生自备。

⑥除情境主题画在10分钟内完成外,其他环节总计15分钟,各环节间的转换由考生自行掌握,但总体不得超时。

3、所有考生面试时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否则视为违纪并取消后续资格。

4、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在面试地点每半天或同一专业面试结束后公布一次面试成绩。其中,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5、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其中,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或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计有效总成绩。

(五)体检

1、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个人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 学历层次高的、面试成绩高的、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出生时间早的。2019年9月24日左右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个人总成绩、是否进入体检程序及体检时间、集合地点、注意事项等。请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集合,并做好体检的相应准备。

2、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

3、初次体检不合格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期间主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所空出的岗位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六)考核

1、考核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负责,对通过笔试、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考生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无特殊情况最迟15个工作日内应按《公告》和考核单位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无故不能提供上述资料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2、考核期间自动放弃或考核不合格,所空出的岗位以及后续环节不同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均不再组织递补。

(七) 公示、聘用等

1、依据各招聘岗位的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招聘单位办公地点和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另行确定。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2、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加盖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后,市属单位报市人社局审批,区属单位报区人社局审批并报市人社局备案。之后办理入编、增资、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手续,并纳入全额事业单位管理。

3、招聘单位应适时通知报到上岗或组织岗前培训,应聘者应及时报到,无正当理由逾15个工作日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其中,应聘莲池区、竞秀区岗位的考生,按《岗位信息表》报考岗位并录取,具体使用分别由莲池区、竞秀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剂,拒不服从调剂者,取消聘用资格。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新聘人员工资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相关事宜

(一) 本次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处理。

(三)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视情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咨询电话(遇有问题建议对口咨询):

保定技师学院:0312-7556862

保定市教育局:0312-5979508

莲池区教育和体育局: 0312-5078604

竞秀区教育和体育局:0312-3089121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2- 5037344

唐山市路南区2019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13名。现将本次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面试由第三方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聘名额和信息发布

路南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共招聘中学(含初中、高中、职校)、小学及幼儿园教师113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等详情见《路南区2019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2019年8月22日- 28日,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www.tssydwzpw.com)和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网站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安排等。在招聘过程中,如有一些重要的通知事项需要发布,将主要使用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网站,请报考者注意浏览。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路南区境内所属乡、镇、街道在册户籍,招聘岗位对户籍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8月25日至2001年8月25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放宽条件: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户籍可放宽至唐山市,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8月25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普通类高校2019年毕业生报考相关岗位时,户籍可放宽至唐山市;

(3)经路南区组织人事部门认证的路南区属国办学校在岗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2年的人事代理教师、校聘教师、代课教师及稻地镇的聘用制和劳务派遣教师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学历底限为全日制普通类本科的可放宽为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底限为全日制专科的可放宽为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无学位底限;户籍可放宽至唐山市,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8月25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的在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时户籍可放宽至唐山市。

8.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路南区2019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考生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完全一致,一字不差(专业名称附带括号的,仍然以括号外专业为准),专业要求有“类”或“相关专业”的除外。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其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一致的,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8月25日。

【特别提示:招聘学历为全日制普通类专科、本科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需具有学历底限层次及以上的就业报到证(派遣证)。招聘学历为全日制普通类的,需“非在职”(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和国有企业正式职工)取得的学历。报名环节暂不需要提供报到证(派遣证),待考核环节验证核实。】

(二)定向招聘对象及岗位

定向招聘对象为:2017年及以前于路南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中的“支教”人员;

设置的定向招聘岗位为:市区小学班主任(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等详情见《路南区2019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2020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方法

(一)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手续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6日至8月29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2:00至5:00 。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地点: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路南区小山和平路25号)培训教室(社保服务大厅楼上);

(2)联系方式:18712898361。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需现场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表提交后报考志愿不能更改。

4.报名提交材料:

(1)报名者须填写《唐山市路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一份(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本人现场签字确认;

(2)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

(3)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相应的资格证书【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如通过资格考试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提供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查询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NTCE)”】等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

(4)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所学专业课程相关材料原件、翻译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

(5)3张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裁剪好后每张背面标注姓名)。

5.资格审查及缴费。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特别提醒: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开考比例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适当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同时通知应聘人员改报符合条件要求的其它岗位或放弃报考。2017年及以前于路南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中的“支教”人员不限开考比例。请考生关注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五、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由第三方组织实施。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笔试

1.笔试内容:本次招聘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实践案例分析、职业道德等;笔试按中学(含初中、高中、职校)、小学、幼儿园三个学段分类考试,每学段一张试卷,采用闭卷考试方法,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及准考证领取: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请考生于2019年9月6日上午8:30至11:30到报名地点凭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于笔试当天22:00之后在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网站发布。笔试成绩公布同时发布面试入围信息。

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照规定时间领取证件和参加笔试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在各岗位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公布笔试成绩同时发布,不再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说课学段和学科根据报名时申报岗位及学科确定,当场备课,当场说课,备课时间20分钟,说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能录取。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场外陆续张贴。

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三)总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5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于面试当天22:00在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网站与面试成绩同时发布,并发布体检入围信息。

{C}六、{C}体检、考核、公示、选岗、备案、聘用

(一)体检

根据本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第六项第(四)条递补原则确定递补人员。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核

考核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凡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检、考核、上交材料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四)递补原则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1.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2.烈士子女或配偶优先;

3.学历(学位)较高者优先;

4.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5.曾受县(区)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优先。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一并进入体检、考察、公示,根据体检、考察、公示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择优聘用。

(四)选岗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选,在选岗时根据不同的招聘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确定工作岗位,如有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笔试成绩也相同者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选择先后顺序。

(五)备案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报路南区人社局审批,将《花名册》报市人社局备案。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编内聘用人员,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报名咨询电话:18712898361

咨询时间: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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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ssydwzpw.com/web/wenjian/20190822183921.html

2019年廊坊市教育局、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经研究决定,2019年我市教育局、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由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2019年我市教育局、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9名,具体招聘人数、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2019年廊坊市教育局、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应聘人员可通过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f.gov.cn)中的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查询招聘信息。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26日至2001年8月26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26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按《2019年廊坊市教育局、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要求确定。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8月26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9年8月26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并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网址: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f.gov.cn)中的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

报名时间:8月26日9:00至8月30日17:00。

缴费时间:8月26日9:00至8月30日24:00。

开考比例: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1、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2、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3、按照表格内容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并进入交费程序。考生应随时关注个人的审核状态,以便变更岗位或修改个人信息。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等时间信息。凡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报名缴费支付,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9月18日9:00至9月20日17:00登录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报名结束后,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退费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另行通知。审核确定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所退费用由第三方支付机构退回原缴费账户。

退费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五、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报考综合类岗位的考生参加综合类科目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参加教育类科目笔试,包括《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教育专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为以上两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时间地点

2019年9月21日上午8:00-12:00。

具体安排为:

8:00—9:30《职业能力测验》

或《教育专业能力测验》

10:00-12:00《公共基础知识》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的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及资格复审地点可于9月26日登录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查询,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

进入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前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人选于10月10日-11日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

(1)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

(2)毕业证;

(3)学位证; 

(4)列入国家和省 “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和大学生村医等基层志愿服务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人员持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5)岗位条件要求教师资格证的,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其它证明材料无效。

(6) 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本人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有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2、打印《面试通知单》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于2019年10月16日-18日登录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的具体地点、时间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19年10月19日-20日。

4、面试评委组成:面试评委全部聘请域外评委担任,每个面试评委组由7名评委组成,其中主评委1名,评委6名。

5、面试方法:

(1)教育类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每人不超过1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设计教学和实际授课的能力,考生提前15分钟备考。

(2)综合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每半天公布一次。

6、面试有关要求: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每半天进行一场。个别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合理分组、分配招聘名额,面试成绩按分组分别排序、分别使用分配的招聘名额。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前,每组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否则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和备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计算总成绩及确定进入考察考生名单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

确定进入考察考生名单:以招聘岗位与考生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考生名单。对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选:符合报名条件、参加省级以上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村医”等基层志愿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的报考人员优先进入考察;若再相同,按笔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

(四)考察

2019年10月23日,在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公布进入考察考生名单。

考察时间为2019年10月24日-10月31日。

市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体检

2019年11月4日,在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及注意事项。

2019年11月8日市人社局负责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情况在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社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由于各种原因,在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可以在资格复审后、考察后、体检后、公示后分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

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0316-2395085

市生态环境局:0316-2034410

廊坊市第一中学:0316-8028086

廊坊市第二中学:0316-2382632

廊坊市第七中学:0316-2186715

廊坊市第八中学:0316-2655520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中学:0316-2077685

廊坊市第一实验小学: 0316-2113653

廊坊市第二实验小学: 0316—2055015

廊坊市特殊教育学校:0316-2168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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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222.222.66.234:81/web/wenjian/20190823091109.html

廊坊开发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中小学及幼儿园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40名。

一、 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遵守纪律,服从安排。 

4.具备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①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或因违法违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②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③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具体条件

1.中学教师岗位: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一批及以上学历,具有初中及以上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1984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

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骨干教师荣誉称号,同时符合上述职业资格、年龄等条件要求的,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毕业。

2.小学教师岗位: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符合报名岗位专业要求,具有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书,1984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

3.幼儿园教师岗位:要求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符合报名岗位专业要求,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1984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

报名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岗位,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同时符合上述职业资格、年龄等条件要求,专业要求可放宽至报名岗位相关专业。

三、考试形式

报名人员按照报名岗位分别进行考试排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因为招聘人数较多、试讲人员无法分在同场的学科,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对试讲人员和招聘名额进行合理划分。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汇总确定。对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再组织一次面试加试,取成绩高者。

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未达到3:1比例的,按比例减少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该岗位考试。

四、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控制数人员管理,薪酬待遇与事业单位人员执行相同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报名要求

应聘者请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未领取资格证的,提供网络下载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奖励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和近期一寸照片(免冠彩照)4张到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卫生局(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友谊路会展中心509室)报名。

报名开始时间:2019年8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含休息日时间)。

网络报名人员需将报名表及上述证件、证书及照片等材料的清晰电子版或扫描件,按序命名,打包压缩后上传至邮箱附件,以“报考岗位+姓名+联系电话”为邮件主题,发送到指定邮箱lfkfqwjwsj@vip.163.com,不按规定投递邮件或提交信息不全者,报名无效。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8月30日上午12:00。

联系电话:0316-2807032,联系人:贾晶。

报名表请到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官网(www.lfdz.gov.cn)通知公告《廊坊开发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招聘简章》中下载。

笔试、面试时间及考试成绩公布将通过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官网和廊坊开发区文教卫生局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自接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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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fdz.gov.cn/lf2/web/CN/dispaly.jsp?menu=3&classesid=215&nid=4197

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第二批)公告

为满足用人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结合我院年度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选聘专任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范围及方式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条件人员。

(二)招聘方式。采取选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年龄计算均截止2019年12月31日);

4.具备在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岗位条件。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应聘岗位条件和招聘人数

具体岗位条件和招聘人数详见《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第二批岗位条件表》(附件1)

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受理。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7日8:30--30日17: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主楼A座1109室。具体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戴河大街6号。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335-5926019。

(以下内容向上滑动查看)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写《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第二批报名表》(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原件以及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等资料,到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进行现场报名。

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在职人员应聘报名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证明。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报名时,请携带全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所需材料,请见附件3)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由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或电话通知。

(四)考核。由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组织实施,采取面试与试讲的形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应聘人员进行自我介绍,并回答专家评审组有关提问。考核内容包括相关材料的原件、形象气质、心理素质、语言表达、专业知识等,每人不超过10分钟。

试讲:应聘人员需试讲本专业高职高专教材指定章节,时间不超过15分钟,由专家评审组进行考核。

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面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即考核成绩=面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两位。如考核成绩相同,按试讲成绩、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五)体检。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按1:1比例,考核最低合格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考察。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hdrsj.gov.cn/)和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hbiibe.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按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其中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学院规定,新招聘专任教师须担任兼职辅导员三年。

六、其他事项

1、我院对于收取的纸质报名材料不再退还。

2、报名材料提交或填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应聘者要保证所提交各项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程序按时参加招聘活动,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本公告由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张老师

联系电话:0335-5926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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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qhdrsj.gov.cn/home/rNews/detail?code=cmpzTmV3cw%CE%B3%CE%B3&condition=cnNqTmV3c05vdGljZQ%CE%B3%CE%B3&id=734

邢台经济开发区2019年选聘初中教师公告

根据邢台市委组织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邢人社〔2014〕6号)文件精神,为加快实现建设教育强区战略目标,全面提升开发区教育发展水平,建设一支高层次人才队伍。邢台经济开发区面向全国部分高校为区属思源学校选聘30名教师,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选聘单位

邢台经济开发区思源实验学校30名。

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8月2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的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20日以后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

5.符合选聘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和岗位要求。

(二)选聘岗位条件和人数

邢台经济开发区面向目标高校选聘初中教师共计30名,具体要求详见《邢台经济开发区2019年选聘初中教师岗位条件表》。凡涉及到年龄、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8月20日。

四、选聘范围及方法

(一)选聘范围

1.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河北师范大学的部、省属2019届公费师范生,并具备相应学科及等级的教师资格证。

2.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9所大学的应、往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并具备相应学科及等级的教师资格证。

3.教育部“双一流”大学(学科)应、往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并具备相应学科及等级的教师资格证。

4.以省名命名的全日制师范大学的应、往届硕士研究生,且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具备相应学科及等级的教师资格证。

(二)选聘方法

由邢台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邢台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的相关人员组成选聘工作组,负责具体的选聘工作。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评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步骤进行。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9年8月19日,通过邢台经济开发区网站等媒介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20日--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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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办法:符合选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可以通过与邢台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联系,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邢台经济开发区社保就业服务大厅1楼(中兴东大街与永安路交叉口西南角,市内乘坐6路、31路、111路公交车国际新城站下车东行50米即到)。

咨询电话:邢台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 0319-3636138

邢台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0319-3636685

3.报名要求:须携带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2019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应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资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4张近期同底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已就业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名的证明信。

4.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本人持以上证件及《邢台经济开发区2019年选聘初中教师报名表》至报名现场进行报名,经审查合格后,准予参加选聘。报名表需如实填写(诚信签名必须手工填写,机打无效),贴小2寸近期免冠同版照片。照片背面务必填写本人姓名、报考学校及学科。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测评考核。

(三)测评考核

测评考核工作由邢台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以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时间按报名人员情况另行确定。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和考察师德师风。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根据应聘考生面试成绩,按照选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邢台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邢台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邢台经济开发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进行审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五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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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xtkfq.gov.cn/zhengwugongkai/zhengwudongtai/gonggaogongshi/30119.html

邢台经济开发区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邢台市委组织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邢人社〔2014〕6号)文件精神,为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升全区教育发展水平,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邢台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下属中小学。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26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资格证书的在岗教师、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26日以后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中学教师需具有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小学教师需具有全日制普通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均需具备相应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特殊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教师资格证除外);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邢台经济开发区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条件表》。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9年8月19日通过邢台经济开发区网站等媒介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邢台经济开发区网站(http://www.xtkfq.gov.cn)。

2.报名时间:2019年8月26日9:00至8月30日17:00。

交费时间:2019年8月26日9:00至8月31日17:00。

(以下内容向上滑动查看)

3.网上报名、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的基本流程: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报名缴费只能通过“支付宝扫码”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7)准考证打印: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19年9月4日9:00至9月6日17: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4.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到邢台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审核并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退费手续。审核确定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所退费用退回原交费账户。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

笔试组织工作由邢台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专业能力、公共基础理论知识。两科合并为一张卷,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及最低控制分数线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各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邢台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相关人员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且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笔试准考证和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教师职称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上打印学历认证报告(带二维码验证);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2019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证明)。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面试

1.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方可参加面试。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讲课水平和专业素质。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按岗位分别排名。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递补。  

(七)公示

邢台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审核汇总后,在邢台经济开发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相关审批、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五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醒:考生要24小时保持所留电话畅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0319-3636138

监督举报电话:0319-3636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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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石家庄市档案馆公开招聘编外员工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2005年第6号)、《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石家庄市档案馆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兴凯路219号,石家庄市人民政府西院院内。其主要职责:统一管理市直单位各历史时期的档案资料,开展档案方志史料编研出版,展览陈列和社会教育活动 。

二、招聘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报考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专业及要求

招聘人员须是档案、方志、计算机、中文、历史、法律等专业毕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28周岁以下(1991年9月1日后出生),其中特别优秀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1984年9月1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未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被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公告时间:2019年8月21日17:30至2019年8月30日17:00。可登陆河北人才网(http://www.hbrc.com.cn/)公告通知栏查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5日9:00至2019年8月27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陆考试网址http://bm.hebrpo.com,按网上提示进行网上报名,由报名系统初审。

3.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专业,考生只能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考试,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招聘专业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才能进行考试,如达不到考试比例要求的,则取消或减少相应专业的招聘人数。

(二)考试。

实行笔试加面试的形式。考生报名初审通过后,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到桥西区塔坛国际4号写字楼2306室缴纳考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1.笔试。

(1)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19年8月27日-28日自行登录报名网站(http://bm.hebrpo.com)下载打印准考证。过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不指定任何参考书和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培训。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考生的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

2.面试对象确定办法。

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专业拟录用人数1:3的名额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资格复核。

3.资格复核。

(1)面试前对面试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复核时间和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步公示,不再另行通知。

(2)资格复核应提供如下材料:报名表、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

部分复印件要求: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3)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并提供原件以供核对。

(4)凡与报考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面试。

(5)资格复核结果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4.面试。

(1)参加面试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内容详见面试通知单,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和成绩。主要考察面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相关知识掌握的情况。采用结构化面试或半结构化面试进行,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3)面试成绩与最终成绩将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

5.计算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比例进行计算。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依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人选,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三)体检。

1.根据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每个专业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参照河北省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3.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察

1.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按《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2.考察合格人员列为拟聘用人员。

3.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石家庄市档案馆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

3.聘用人员在试用期、聘用期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省和市规定的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关于报名事宜的说明。

1.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选择相应的报考专业。

2.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关于学历学位、专业及招聘人员类型的说明。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

(三)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

当出现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放弃录用或公示中发现问题等情况,可从同一专业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五、本公告由负责招聘的第三方劳务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11-66535169 联系人:杨女士

监督电话:0311-87851991 联系人:姜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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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brc.com.cn/Article/content/id/54829/code/b832.html

2019年承德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满足我市市直医疗机构工作需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经市卫健委研究,报市有关部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选聘高学历及急需紧缺卫生人才46名,特制定本选聘简章如下:

一、选聘名额

本次7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6名。其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2名,市中心医院7名,市中医院7名,市妇幼保健院3名,市口腔医院4名,市第三医院10名,市儿童医院3名。详见《2019年承德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计算从公告发布日算起)。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详见《岗位信息表》)。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及犯罪前科。

3.热爱卫生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岗位设置条件中有规定工作经历须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计算方法以公告发布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累计为1年。岗位条件中专业设置有方向的,证件审核阶段须由相关学校提供证明,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定;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具体条件要求)。

三、选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选聘采取面试答辩、专业技能测评、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录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由市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

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4日至6日(9:00至11:30,14:30至17:00)。

2.报名地点:市卫健委一楼。

3.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名。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选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注意事项》,并填写打印《2019年承德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4.报名须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执业证及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须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并提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彩色小2寸照片3张。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工资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5.选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不低于1:1。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由市卫健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统一时间,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即时公布面试成绩。

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采取面试答辩与专业技能测评相结合方式进行,分值各占40%和60%,总分100分。面试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与岗位匹配度等内容;专业技能测评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

1.面试时间为2019年9月(具体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2.《面试通知单》。面试前在承德市卫健委网站对外公布《面试通知单》领取通知,考生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组别、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一般分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每组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

4.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录领导小组将根据面试总体情况划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选聘计划,依据各岗位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通过网站对外公示。

5.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优先进入体检:取得岗位执业资格证书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学历、学位相同,按照毕业院校985、211优先确定),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及时在承德市卫健委门户网站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公布内容为面试成绩、岗位名次、参加体检要求等。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按选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四)考核

体检结束后,要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参照《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作为拟聘人选在承德市卫健委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考核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间被举报查实的考生以及自动放弃考核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

(六)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选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花名册、考试成绩、体检考核材料等,按程序报市人社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经审批后,拟聘用人员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到,用人单位同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就业、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此次公开选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上级机关选调外,须在本单位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后方可流动。

(七)其他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整个选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本次考试违纪行为参照公务员录用违纪相关规定处理。

四、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1.以下网址为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chengde.gov.cn/

2.咨询电话:0314-2157312

3.监督电话:0314-2073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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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jw.chengde.gov.cn/Article/ShowInfo.asp?InfoID=2076

唐山市中医医院2019年二次选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填充我院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选聘实行人员使用控制数管理工作人员1名,现将本次选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和信息发布

我院拟选聘高层次人才1名,招聘岗位及岗位条件等详见《附件1:唐山市中医医院2019年二次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2019年8月22日至28日,在“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www.tssydwzpw.com)、“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wsjkwyh.tangshan.gov.cn)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的岗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安排等。在招聘过程中,如有其他重要通知事项需要发布的,将主要使用“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请报考者注意浏览。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见附件1:《唐山市中医医院2019年二次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考生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完全一致,一字不差(专业名称带括号的,括号内容除外),专业要求有“类”或“相关专业”的除外。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其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招聘学历为全日制普通类专科、本科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需具有学历底限层次及以上的就业报到证(派遣证)。招聘学历为“硕士或博士”的,需专科、本科是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且具有本专科就业报到证(派遣证)。招聘学历为全日制普通类的,需“非在职”(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和国有企业正式职工)取得的学历。报名环节暂不需要提供报到证(派遣证),待考核环节由用人单位验证核实。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8月22日。

四、报名方法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法

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由唐山市中医医院人事科受理。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9日至30日(8:30-11:30;15:00-17:30)。

报名地点:唐山市中医医院人事科。

报名地址:唐山市路北区康庄道6号。

联系电话:0315-8738710。

2、报名要求。报名者需从网上下载填写并打印附件2:《唐山市中医医院2019年二次选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自行粘贴照片,本人签名必须手签),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2张近期同版小2寸免冠照片(与报名表照片一致)。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特别提示: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

由唐山市中医医院人事科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三)开考比例

本次选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五、招聘方式及考试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选聘方式进行,由我院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务必按照电话通知的时间准时到达面试地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报考人员面试时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身份证要求为二代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一律不能替代)。

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天在唐山市中医医院面试地点门外张贴进行公布。

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或三级医院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

六、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1.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核。考核由我院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3.公示。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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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ssydwzpw.com/web/wenjian/20190822125129.html

唐山市体育局关于唐山市体育运动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唐山市体育运动学校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8名。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和信息发布

唐山市体育运动学校拟招聘工作人员8名,招聘岗位、人数、岗位条件等详情见《附件1:唐山市体育运动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019年8月14日-8月22日,唐山市体育运动学校在“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www.tssydwzpw.com)、“唐山人才网”( www.tsrcw.com)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安排等。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4日至2001年8月14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考生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完一致,一字不差(专业名称带括号的,括号内容除外)。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其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8月14日。

四、报名方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需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报名地点:唐山市民服务中心B区二层东侧1、2号窗口(路南区丹凤路与艺文道交口南3门进入,上二楼就业窗口区)。

报名时间:2019年8月23日、26日、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报名阶段根据岗位条件要求所出具的证件和材料(需原件及复印件):

1、报考人员现场提交《附件2:唐山市体育运动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份(需先行从网上下载表格并填写相关信息且粘贴彩色照片),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4张。

2、如二级以上运动员证书丢失,2009年7月1日以后办理的以官方网站查询为准;2009年7月1日以前办理的,以经办人签字、办证机关盖章的证明为准。

3、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相关证书。

4、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等相关证件材料,2019年毕业生如无毕业证书可提供《2019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招聘岗位对开考比例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同时通知考生改报其它岗位或放弃报考。

五、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为一张试卷,采用闭卷考试方法,全部为客观题(单选、多选、判断),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科目,包括《教育学》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9年9月2日上午9:00-11:00。

本次考试在唐山市区设置考场。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

笔试的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及最低控制分数线可于9月3日登录唐山人才网查询。

考试组织方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招聘岗位对开考比例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并列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19年9月5日。

进入面试人选,于2019年9月4日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的具体入闱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说课时间10分钟,满分为100分, 60分为合格线。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结束后,出现空缺岗位不再从笔试成绩中递补。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

六、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1.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核。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3.公示。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唐山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唐山市体育运动学校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报人社部门审批后,聘用人员与体育运动学校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示: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13323296969(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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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ssydwzpw.com/web/wenjian/20190813175414.html

沧州市肃宁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根据我县本年度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及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3人。其中:乡镇中小学招聘180名、乡镇卫生院招聘19名、县人民医院招聘11名、司法局公证处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就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计划,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26日至2000年8月26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26日);

(四)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

(五)适应专业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专业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中招聘专业岗位具体条件要求);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其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专业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专业岗位。

三、报名办法

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专业岗位。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网址:http://121.28.131.187:8053/肃宁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

报名时间:8月26日9:00至8月30日17:30

缴费时间:8月27日9:00至8月31日17:3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认真阅读《招聘公告》,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专业岗位条件,然后按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证件审核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专业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专业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

6、考生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报名考务费的支付。(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7、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证件审核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各专业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除少数紧缺专业外,按比例减少该专业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专业岗位的招聘,取消及减少专业岗位及人数的通知公告会于9月4日公布,请广大考生适时上网查询。各位考生要仔细查看取消及减少专业岗位人数的通知公告。报考取消招聘专业岗位的考生,于9月4日17时前,到肃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改报专业岗位(咨询电话:0317-5118960)。逾期未来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考资格。不再改报或放弃应考资格的考生,我们将于7个工作日内,将报名考务费退还到考生原账户,请报考取消专业岗位的考生注意查收。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9月19日9:00至9月20日17:30登录肃宁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53/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一)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二)笔试内容:教育类考生为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医学类考生为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司法类考生为法律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考生中分专业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若某个专业岗位实际报考人员人数达不到规定的比例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9月29日公布考生笔试成绩,考生可在肃宁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53/查询。

五、证件审核

10月8日-10月14日,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到肃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317-5118960)进行证件审核。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专业岗位条件要求一致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报到证、笔试准考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审核通过的进入面试程序;未通过的取消应聘资格,比例不足的递补本专业岗位笔试成绩下一名考生进入证件审核,合格的进入面试程序。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六、面试

(一)面试方式:教育类考生面试采取试讲面试方式进行,医学类考生和司法类考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二)进入面试的考生请及时关注、登录肃宁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53/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时间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满分为100分。报考同一专业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面试。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一组的专业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排名顺序进行“蛇型”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各组。

七、总成绩合成与确定体检人员

(一)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计算法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根据招聘计划和总成绩,分专业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蛇型”分组的按组排序)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并列,按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基层工作经历长者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某环节需递补人员时,也按此顺序确定。

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在肃宁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53/上公布。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九、考察及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及资格复审。考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生除需提供证件审核时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个人档案,已就业者需提供原单位同意解除工作关系的证明。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十、公示

考察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肃宁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53/、肃宁阳光网、肃宁政务网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聘用

(一)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报考乡镇中小学同一专业岗位的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由其本人选择具体的专业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时,抽签决定先后顺序,如考生不服从管理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本专业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咨询电话:0317-5118960

详情登录

http://www.suning.gov.cn/Item/16059.aspx

廊坊市第一中学2019年选聘急需高中教师公告

一、选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试、考察等程序进行选聘工作。

二、选聘岗位和人数

高中语文教师3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中国语言文学类;

高中数学教师3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数学类;

高中英语教师2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英语;

高中物理教师1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物理学类;

高中化学教师1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化学类;

高中生物教师1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生物科学类;

高中历史教师2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历史学、世界史、世界历史;

高中地理教师3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地理学类;

高中政治教师2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政治学类。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经历;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热爱教育事业,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学历条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条件: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21日以后出生);

6、工作经历:2年以上高中任教经历;

7、资格条件:具有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8、职称条件: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高中学段)。

以上条件需同时具备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9年8月21日—8月30日

报名方式:采用邮箱报名,将本人身份证、《廊坊市第一中学2019年选聘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lf.gov.cn)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下载)、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高级教师职称证、高中教师资格证,电子版1寸正面照片、以及重要获奖证书等扫描件或图片,打包发送至邮箱lfyzzp@126.com(邮箱帐号为“廊坊一中招聘”的首字母);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学科+姓名”(例如“物理王XX”)。

经审核后,符合应聘条件的电话告知本人。确认参加面试的老师,通过邮箱接收《廊坊一中选聘教师面试准考证》电子版并打印纸质版。本人持准考证与身份证前来面试。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需要提交相关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廊坊一中选聘教师面试准考证》;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高级教师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免冠小二寸蓝底照片4张;

(7)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参加应聘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时间、地点、相关内容

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河北省廊坊市第一中学

(三)面试

面试30分钟,包括试讲20分钟,答辩10分钟。试讲教材选用高中必修一,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授课能力、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板书设计等;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讲课和答辩均为百分制,采用量化计分,合成成绩后(讲课成绩占80%、答辩成绩占20%),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不能低于80分,面试成绩相同试讲成绩高的进入考察)。

(四)考察

市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体检

对拟聘用人选集中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遇有体检不合格者,从本岗位中依次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在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lf.gov.cn)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和廊坊一中官网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拟聘人员的选聘资格。

(七)聘用

选聘工作结束后,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报市人社局审批。审批通过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要在15日以内完成报到等相关手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需经市人社局批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按规定对选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咨询电话:0316-8028086

详情登录

http://www.hbrc.com.cn/Article/content/id/54828/code/3833.html

廊坊市永清县人民法院2019年公开招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具体事项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 

详情见《2019年永清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

2、热爱祖国,遵守法律,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3、户籍地或生源地为廊坊市含各县(市、区);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人员; 

(2)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人员; 

(3)被公安部门辞退、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道德败坏,有违法违纪不良行为记录、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6)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人员; 

(7)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或邪教组织的人员; 

(8)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人员; 

(9)其他不适合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速录测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根据各项考试成绩,按总成绩(书记员录取分数比例为: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30%、计算机速录成绩30%;法警录取分数比例为: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30%;法官助理录取分数比例为: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从高到低确定拟招用人员。 

(一)信息发布 

2019年8月26日至8月30日进行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6日至8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永清县清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地点:永清县人民法院对面东行100米路北)联系电话:17731669119、18034160326; 

(3)所需证件: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户口页、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自行下载打印);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法官助理的人员需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书记员A类的需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  

(4)资格审查 

报名者下载打印并填好《报名表》,并附齐有关资料,前往报名地点报名,现场接受报考资格审核。主要审查、核实报名人员年龄、学历、身份等情况,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其责任;  

(三)考试  

1、笔试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本次招聘考试委托第三方出题,招考单位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教材。  

2、专业技能测试和体能测试  

书记员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计算机文字速录,采取百分制;法警体能测试内容为: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具体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引体向上。 

3、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依据笔试和体能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环节。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足1:3的择优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为岗位适应能力、沟通表达能力、执行能力、仪表气质等,对不符合职业要求的人员,直接予以淘汰。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考官当场打分,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四)体检  

通过面试的招聘人员,自行到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

(五)公示聘用

参加招聘人员在经过以上招聘环节的基础上,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确定招聘人选,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人民法院在用工期间如发现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不适合继续从事工作的,县人民法院有权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六)待遇  

招录人员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高级司法辅助人员月待遇从优,书记员和司法警察参照永清县统一招录司法警察工资标准执行,以上人员负责上四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工资待遇包含个人负担的各项保险,其费用列入县财政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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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第四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75名人事代理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我院人才实际需求情况,经院党委研究并报请区政府同意,拟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专业技术人员7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体条件按照《邯郸市第四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岗位、人数一览表》执行。凡涉及到年龄、户口等需要确定时间的,均以2019年8月30日(报名截止之日)为基准计算。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招聘为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不得报考。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9年8月29日至8月30日,8:30——11:30,14:30——17:30,在峰峰矿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大厅(峰峰矿区第二小学对面)现场报名。

2、报名办法:对符合招聘条件、有志于从事我院工作的人员,按照报考岗位专业对口的原则进行申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从公共邮箱(syzp2018@126.com)下载、填写《邯郸市第四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报考资格审查表》(打印纸质版)。同版照片2张报名时使用。

4、报名时须出具:

(1)面向社会招聘人员需提供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本(主页及本人页)、相关资格及执业证书、《报考资格审查表》及报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2)面向邯郸市第四医院在聘人员招聘的,要求在聘必须1年以上,需提供的材料: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主页及本人页)、相关资格及执业证书、《报考资格审查表》及报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四院在聘年限按照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的《2019合同工人员花名册(2019年8月)》审核确认。

(3)以上材料均需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于现场核查,留存复印件。

(4)面向社会招聘的人员均需本人现场报名;面向邯郸市第四医院在聘人员招聘的可委托他人持本人签署的《委托书》及相关资料现场报名。

5、报名实行自律制度。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时间120分钟,笔试内容为医学(护理)专业基础知识,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根据同岗位笔试成绩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计划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时长拟定8分钟,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评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各位考官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前考生现场抽取面试顺序号,面试时只许报面试顺序号,不得自报姓名等个人信息。各场面试结束后各组面试成绩在考点门口张贴公布。

(四)计算总成绩并确定体检人员

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拟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按同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如果面试成绩还相同,按学历高低排序确定。如果学历再次相同,由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五)体检

体检医院由我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负担。

(六)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要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对个人档案和近年来的现实表现以及报考条件进行审查。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邯郸市第四医院微信公众号及峰峰矿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招聘人员不占用事业单位编制,人事档案管理采取人事代理方式;工资参照在编同等条件人员执行,按规定缴纳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原邯郸市第四医院聘用人员无试用期;其他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内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事项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体检通知单》其中一项的;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其中一项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发现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聘资格。

2、进入面试程序后,对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领导小组委托邯郸市第四医院微信公众号及峰峰矿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大厅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平台,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及聘用公示等相关信息均在此平台进行发布,请报名者及时查看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并保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政策咨询电话:0310-5187817、5187799;

监督举报电话:0310-5187989、0310-5182288

七、声明

本公告解释权归邯郸市第四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因工作需要,经邯郸市第四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有权对招聘程序和招聘环节作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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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桥东区2019年公开招聘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公告

为推进村卫生室与乡镇卫生院一体化管理,解决桥东区村级卫生室医务人员短缺问题,桥东区卫生健康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医务人员1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社会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用工地为桥东区所属村级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招聘人数16名。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卫生事业,医德高尚、救死扶伤、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3、具有乡村医生、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的,学历不限,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全科医学等专业。年龄要求,女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20日以后出生);男45周岁以下(1974年8月20日以后出生)。

注:优先从已参加2019年桥东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医学类)符合招聘条件且报名参加的考生中录用,笔试、面试成绩有效,不再重新考试;未进入面试的,笔试成绩有效,只进行面试,面试后计算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用,不足名额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信息发布

2019年8月23日在桥东区政府网站、“百年桥东”公众微信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7日-2019年8月30日。

2、报名地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桥东区卫生健康局(地址:张家口桥东区胜利北路石庆里一条副九号)。

报名人员填写《张家口市桥东区2019年公开招聘村卫生室医务人员报名登记及资格审查表》,表样在桥东区政府网下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上打印带二维码的)、执业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费100元,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免费。本人小二寸彩色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的是虚假证件及信息,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部分内容,比例为4 :6,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委托第三方进行。

2、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登录桥东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人员按时领取准考证,代领的需携带代领人身份证。

3、公布时间及内容: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桥东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招聘名额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尾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面试由桥东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满分100分,目的是测评考生的报考动机与岗位匹配性、专业技术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与仪表举止等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六)计算综合成绩,确定体检名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结合招聘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进入体检资格。

(七)体检、政审与资格复审

体检由桥东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政审由桥东区卫生健康局出具介绍信,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政审证明,体检、政审出现不合格或者弃权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以上情况均相同的,由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共同再组织面试,确定聘用人员。

(八)公示和派遣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桥东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后,符合条件人员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派往村卫生室工作。

(九)聘用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同乡镇卫生院签订二年期限聘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择优续签。

注:无执业资格的考生被录取后,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须在劳动合同二年时效内取得助理执业医师证书,逾期没有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在本届合同期满时将按不符合岗位用工条件终止本届劳动合同,不再进行劳动合同的续签。

聘用待遇: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加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工资为我区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为1590元/月(按公布标准调整);津贴补贴:专科1000元/月,本科1200元/月;乡镇补贴200元/月,共计2790元。基本工资由区财政保障;

绩效工资根据乡村医生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按照处方量、医疗质量、服务态度、公共卫生工作完成的质量确定,按月或按季度发放。绩效补贴由医疗收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医疗服务一般诊疗费、基本药物专项补助以及承担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相关补助组成;

养老保险按企业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由区财政保障,个人部分由个人缴纳。

五、人员管理

招聘人员培训后派遣安置到桥东区所属村卫生室工作,主要从事村卫生室的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扶贫、医疗服务等工作。坚持“谁用人,谁管理、谁考勤、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用人单位管理责任,将招聘人员纳入本单位在职人员的管理范围,实施与本单位职工同等的考勤等人事管理办法,严禁离岗、缺岗、顶岗等违规现象发生。对用工中出现的劳动纠纷,由乡镇卫生院承担主体责任。对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给予批评教育,扣除绩效补贴,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解除或终止协议。

六、其他事项

1、接受报名单位指定桥东区卫生健康局,不设立其他委托机构或个人;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岗位为劳务派遣性质,不占用地方编制;

4、在本次招聘工作中,监督、审核贯穿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5、空岗递补:招聘结束六个月之内,因解聘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结合用工单位专业和性别要求,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等条件下,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递补。

另:在招聘期间,应聘人员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要及时通知招聘主管部门,否则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313- 2089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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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zjkqd.gov.cn/govaffair/content.jsp?code=000476498/2019-01306

清河县2019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幼儿教师公告

为解决我县新增三所城区公办幼儿园的师资问题,结合《中共邢台市委、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邢发[2019]15号)文件精神,按照《河北省企事业单位实施人事代理暂行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幼儿教师3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为清河县教育局下属县直第四幼儿园、县直第五幼儿园、县直第六幼儿园(详情见附件)。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实行公开招聘。招聘工作严格按照《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招聘程序进行,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对象、条件、名额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毕业生须具有清河县户籍;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2、毕业生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25日至2001年8月25日期间出生);

3、要求普通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人员一旦通过考试考察确定为聘用人员后,须承诺在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较为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8月25日。

(二)招聘名额

招聘名额为县直第四幼儿园10人、县直第五幼儿园10人、县直第六幼儿园10人,岗位条件详见《清河县2019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幼儿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 

(四)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9年8月17日通过清河报社、清河县电台、清河县电视台、清河县政府网(http://www.qinghexian.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5日至2019年8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清河县人力资源市场院内(原亿力大厦南邻),联系电话:0319-8166820,5530619。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小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及电子版(100*140像素)。

4、报名人员应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者需填报《清河县2019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幼儿教师报名表》(表格可从清河县政府网自行下载),并对《报名表》信息如实填写。

5、报名现场工作人员严格对考生所提交的报考资料及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所要求证件资料不齐全者一律不得报考。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对《报名表》填报信息及所提交的报名资料真实性负责,履行报考诚信承诺,并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报名现场亲自签字并按手印。

6、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县招聘人事代理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核减招聘计划。

请考生关注清河县政府网,并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相关事宜。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理论,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工作由县招聘人事代理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由县招聘人事代理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设定,并及时对笔试成绩进行公示,合格分数线以下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招聘资格复审小组和教育局,依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提供资料、报考资格等进行资格复审,凡发现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招聘人事代理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幼儿教师面试内容为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分为“弹、唱、跳、说、画”五项技能,考生任选两项。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具有教龄或教龄较长者。体检工作由县招聘人事代理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负担。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导致招聘名额出现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七)选岗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定聘用单位,聘用单位一旦选定再出现招聘名额空缺情况的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经县招聘人事代理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汇总后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教育局等地点(清河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正式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一律由县人才交流中心代理人事关系,负责为其管理人事档案、调整工资、职称评定、办理社会保险等有关事项。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第一年为见习期。工资待遇参照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工资标准执行,合同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标准比照同等条件公办教师保险数额,按企业性质进行缴纳。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按经费拨付到学校,学校按购买服务的方式支付教师工资和各项保险。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者,根据需求经双方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受聘教师合同期内要求调离的,解除其聘用合同。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本公告中有关招聘条件、聘用待遇等方面由清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县教育局 0319-5530619

县人社局 0319-8166820

监督单位电话:县监察委 0319-8166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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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qinghexian.gov.cn/index.aspx?lanmuid=46&sublanmuid=153&id=4582

深州市公安局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公安辅警的公告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进行,市公安局、人社局统一发布公告,委托衡水冀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及资格复查、拟聘用人员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依据衡水市人民政府印发的《衡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衡政规【2017】8号)规定,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为城区两个警务站岗位,共计30名(男性)。

四、工资待遇

按照深州市政府制定的劳务派遣人员待遇相关规定落实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实习期间工资1500元/月;实习期满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工资2220元/月,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五、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名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服从安排,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3、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4.报考人员需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官士兵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年龄在28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31日);

5、身体健康,形体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无精神病史,矫正视力1.0以上,身高在170厘米以上;

6、报考人员需具有深州市或深州市周边户籍。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8月22日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工商联人才网、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安局、交警大队微信公众号和深州市电视台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9年8月26日至8月29日。

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至5:00。

报名地点:尚客优骏怡酒店208房间(深州市永盛大街2号市政府北50米路西)

报名方法:考生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政策。在报名期限内,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小二寸近期同底免冠标准照片4张现场报名,报名费100元。

(三)笔试。报名完成后由深州市公安局政治处进行初审,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理论文化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不发放学习资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考生回答评委问题,总分100分。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政审的人员。末位面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进行,费用自理。

(六)政审。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政审标准进行。

(七)公示。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八)聘用。实行劳务派遣聘用制,实习期为3个月,实习期满合格后与劳务派遣有限签订聘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往市公安局。

七、招聘纪律

凡发生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者将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0318-8883928 15731855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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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永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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