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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启用限高架禁止货车通行的通告

2019-09-20 10:34:18 来源:定州日报微信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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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启用限高架禁止货车通行的通告 

为加强定州市城区道路交通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优化大气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定州市市区禁止下列货车通行,并在各进市口陆续安装智能限高架(限高2.8米),入市车辆须办理通行证。现通告如下:

一、市区道路范围

107国道东环路以西、107国道南环路以北、107国道与清风北街交叉口以南(不含107国道)、电厂路与定曲路(长安路)交叉口以东。包含经济开发区内道路、旧107国道北段(兴定路-清风北街)、旧107国道南段(107国道南三岔口-杨庄子地道桥)、军工路(原定曲路兴华路地道桥到西南佐路口)、龙泉街南段(小铁路以南)。

二、禁止通行车辆类型

黄牌货运汽车及载货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2.8米的蓝牌货车;中型、重型专项作业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

三、限高架位置

1、中兴路上东国际小区南北规划路西侧;

2、107国道与迎泰街交叉口;

3、107国道与清风南街交叉口;

4、107国道与建设南街交叉口;

5、107国道与博陵街交叉口;

6、旧107国道与电厂连接线交口;

7、龙泉街(中天新郡小区西门);

8、旧107国道北三岔口;

9、清风北街三岔口;

10、迎宾大道与107国道交叉口西侧;

11、中山路与107国道交叉口(大酒店西侧);

12、北门街与107国道交叉口;

13、定曲路与电厂连接线路口东侧;

14、阳光尚都东西规划路(固定式限高架);

15、107国道与进自来水厂道路交叉口(固定式限高架);

16、107国道与卫健局东侧路交叉口(固定式限高架);

17、107国道陈庄子村北侧路口(固定式限高架)。

四、通行证办理

1、大、中型客运车辆无需办理通行证,须减速慢行,限高架智能识别自动升降。

2、用于民生保障、重点工程、城市建设及急救、抢险的中型、重型载货汽车;中型、重型挂车及其牵引车;中型、重型专项作业车,到定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理通行证后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

3、需要在禁行区域临时通行的城市配送车辆,请扫描限高架二维码即时办理临时通行审批,并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限高架通行。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五日后开始实施。 

2019年9月18日

来源:定州日报微信里
责任编辑:谭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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