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9年10月22日至23日邀请省内外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对邯郸市峰峰矿区申报省级园林城区工作进行评审验收。专家组认为,峰峰矿区创建省级园林城区各项指标已基本达到了河北省园林城区的标准。经研究,拟提请省政府命名峰峰矿区为河北省园林城区。
根据省政府批准实施的《河北省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要求,现向全社会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提出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邮寄(或传真)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管理处。
公示期:2019年10月26日-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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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