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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等三地拟试点大额现金管理

2019-11-15 06:40:27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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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等三地拟试点大额现金管理

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50万元,对私账户起点河北省10万元

□新华社记者 吴 雨

为推进大额现金管理工作,人民银行日前发出相关通知,拟在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试点开展大额现金管理,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优化现金流通环境、维护经济金融秩序,人民银行起草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试点开展大额现金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试点为期2年,分地区分阶段实施。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分别是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试点地区将逐步建立和规范大额取现预约、大额存取现登记、大额现金分析报告、监督检查等制度。

在试点地区,人民银行将对特定行业企业加强大额现金交易的记录及报告。例如,探索邢台市房地产行业、秦皇岛市医疗行业企业记录并报告大额现金交易。

“在大额现金管理的要求下,银行需要加深对用现客户的了解,对于易产生大量现金交易行业的客户,加强风险提示与信息沟通,引导其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一名银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银行建立大额取现预约制度,便于优化整合内部现金流转,也能为客户做好现金服务保障,进一步提高现金服务水平。

除了规范大额取现预约业务,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建立大额存取现登记制度。对此,人民银行强调,存取自由的前提是合法。只要客户依规履行登记义务,大额存取现并不受到限制。

人民银行相关人士介绍,开展大额现金管理并不会影响到社会公众的日常经济活动。一方面,绝大部分日常经济活动单笔现金使用量在金额起点以下;另一方面,票据、转账、网上、移动等支付方式多且应用广,多元化支付方式能够满足绝大多数社会公众日常生产生活的需要。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4日电

责任编辑:张永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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