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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调解组织实现村(居)全覆盖

2019-11-29 05:48:23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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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河北版

河北省人民调解组织实现村(居)全覆盖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尹翠莉 通讯员李丽坤)“咱们都听调解员的吧!”11月8日,正定县两个年轻人在新安家园小区发生交通事故,因赔偿问题起了纠纷,来到正定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当天值班的调解员利用一上午时间,帮双方调解成功。

正定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负责人刘新国介绍,在原来“帮大哥·帮大姐”人民调解员协会基础上,正定县今年7月设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引入法律服务、心理咨询、仲裁、公证等,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有矛盾纠纷找人民调解员。”这不仅是正定县老百姓的选择,也是河北省人民调解工作的方向。

“当前社会矛盾纠纷更加多元复杂,对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省司法厅厅长贾文雅表示,聚焦调解队伍大而不精、调解方法老而不新、调解协作单而不联等问题,河北省创新提出了人民调解实战化实效化理念,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河北版。

实战化首先要解决好有人干事、能干成事的问题。对此,河北省积极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规范兼职人民调解员,在城市社区,发展楼宇长、网格员等调解志愿者队伍,探索推广等级评定制度。在农村,在巩固现有调解员队伍基础上,吸收热心公益、年轻、有一定文化水平的人员,改善优化队伍结构。同时,注重选聘律师、教师、专家学者等社会专业人士和退休政法干警担任人民调解员,提升整体队伍素质。

河北省抓住村(居)“两委”换届契机,同步推进村级调委会换届,严把政治、能力、年龄等条件关,严格推选程序和备案公布,全省5万多个村级调委会完成换届,促进了队伍政治化、年轻化、专业化。

为健全调解员管理制度,河北省对调解组织和调解员进行合法性审核,加大指导和监管。目前,全省推行持证上岗制度,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颁发,已有95%的县(市、区)完成持证上岗工作。

此外,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全面拓展调解工作领域。河北省信促会成立企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张家口成立民营企业纠纷调解委员会;保定成立县、乡两级联合调解中心;石家庄搭建“协会+个人品牌调解室”……

如今,全省5.8万余个人民调解组织遍布乡镇(街道)、村(居)及广大行业领域,33.8万余名人民调解员奋战在基层调解一线,11个设区市全部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2019年以来,全省人民调解组织累计排查矛盾纠纷31万余件,预防纠纷20万余件,调解纠纷42万余件。

责任编辑: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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