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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与行|筑牢加强党的建设的制度根基

2019-12-04 03:33:22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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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全方位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为加强党的建设提供了可靠制度保障。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要进一步完善党内法规体系,强化执规意识,真正把党内法规落到实处。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坚持依规治党,建立健全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方面建设的体制机制”。坚持依规治党就要“加快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筑牢加强党的建设的制度根基。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党内法规是体现党的统一意志、规范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活动、依靠党的纪律保证实施的专门规章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全方位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出台了一批标志性、关键性、基础性法规制度,从制度上保证了党的领导全覆盖,保证了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更加坚强有力,有效推动了党内政治生态好转,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推进党的各方面建设,提供了可靠制度保障。

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必须不断完善

到目前为止,我们党已经形成了以党章为核心、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党内法规体系,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为确保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主心骨,始终成为民族复兴的坚强领导核心,提供了坚实支撑。为进一步完善党内法规体系,提高党内法规制定质量和执行力度,前不久,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以及新制定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以下简称“三部党内法规”)。“三部党内法规”是党内法规体系“四梁八柱”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党内法规制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以及党内法规执行的行为规则,具有基础性、前提性作用,必将有力推进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党内法规体系的不断完善,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提供了坚实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体系不断完善、质量不断提升,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提供了坚实保障。比如“三部党内法规”就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做了许多重要的制度安排,在制定权限上,强调“凡是涉及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事项,只能由中央党内法规作出规定”,这样就保证了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决定权由中央集中统一行使,有利于防止政出多门、另搞一套。在审批与发布上,要求“审议批准机关收到党内法规草案后,交由所属法规工作机构进行前置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政治要求;是否同党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相抵触;是否同宪法和法律不一致;是否同上位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等。这些规定丰富了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的制度体系,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

强化执规意识,真正把党内法规落到实处

党内法规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也在于执行。如果得不到执行,落实不到行动上,党内法规再好,也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从当前看,党内法规执行中还存在着机械执行、选择性执行、繁琐执行、变通执行等问题,影响了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真正把党内法规落到实处,一是要强化执规意识。加强学习教育,将党内法规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引导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执规是本职、执规不力是失职的理念,做执行党内法规的表率。二是要加强对执规的监督。上级党组织应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执规责任情况的监督,将履行执规责任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三是要强化问责。对不执行、执行打折扣、变通执行或者选择性执行的予以问责,对违反和破坏党内法规的各种行为严肃查处,切实把制度的刚性立起来。 (杨福忠

责任编辑:张永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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