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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补选名单公布!河北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1月7日召开

2020-01-04 20:38:23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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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1月4日讯(记者周洁)今天,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石家庄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将提交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等。

会议听取了关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听取了关于提请任命河北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议案的说明。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议程(建议草案),通过了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建议草案)、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建议草案)、执行主席分组名单(建议草案)、副秘书长名单(建议草案)、列席人员名单,通过了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对个别代表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决定。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4号

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名额779名,2019年9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时实有代表755名。

一、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后,代表出缺情况(17人)

1、因工作变动辞职10人:承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6日决定接受路洪昌辞去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秦皇岛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6日决定接受刘新宏辞去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廊坊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7日接受李龙辞去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沧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7日决定接受曲波、何志伟辞去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邢台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7日决定接受乔朝英辞去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邯郸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5日决定接受刘立著辞去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省军区选举委员会同意曹志民、王大雪、何晓东等3人辞去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

2、因个人原因辞职1人:沧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12月30日决定接受卢怀玉辞去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

3、调离6人:秦皇岛市选举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孟祥伟,唐山市选举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王浩,衡水市选举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吕志成,邢台市选举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王健、谢元林,解放军选举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张鹰飞等6人因工作原因调离河北省行政区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有关规定,上述17人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资格依法终止。

二、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后,代表补选情况(30人)

因工作需要, 石家庄市补选王昕伟、陈金霞、刘彦朝,承德市补选郑爱军、武力斌、杨培苏,秦皇岛市补选葛海蛟,唐山市补选张福成,廊坊市补选赵革、王亚军,保定市补选田金昌、文洪,沧州市补选王晓燕、黄利锋,衡水市补选李克良、赵志强,邢台市补选钱三雄、毛宇山、郝艳红,邯郸市补选徐元锋,定州市补选周胜会,辛集市补选田军,解放军补选董彦省、张杰、张太富、荆玉师、由利生、张俊勇、王军、董萍等30人为省十三届人大代表。2020年1月4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以上30人当选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

现在,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768名。

特此公告。

2020年1月4日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 45 号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2020年1月4日表决通过:陈金霞(女)为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徐元锋为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郑爱军(满)为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

现予公告。

2020年1月4日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人员名单

(2020年1月4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免去鲁平的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职务。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人员名单

(2020年1月4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免去:

黄利锋的河北省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贾振之的河北省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人员名单

(2020年1月4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免去李磊的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人员名单

(2020年1月4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免去:

周宏伟的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杨静(女)的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武汝廷的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责任编辑: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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