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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公布2020年1月5-6日大气环境执法检查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

2020-01-15 19:48:28 来源:河北生态环境发布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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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启动河北省2019-2020年秋冬季第四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执法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偷排偷放、非法排污。现向社会公开2020年1月5-6日大气环境执法检查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

石家庄市

1月5日,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在石家庄新乐市执法检查发现,君悦城建设项目施工工地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违法喷涂刷漆作业。

秦皇岛市

1月5日,省生态环境厅在秦皇岛市抚宁区执法检查发现,秦皇岛鑫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料工序未密闭,露天堆放大量建筑垃圾、石膏等粉末状物料,均未采取抑尘措施,扬尘污染严重。

1月5日,省生态环境厅在秦皇岛市昌黎县执法检查发现,昌黎县磐龙工贸有限公司批建不符,擅自增加1套洗砂设备。

1月5日,省生态环境厅在秦皇岛市抚宁区执法检查发现,平宝型煤厂露天卸载及堆放粉状燃煤,均未采取有效防尘抑尘措施,扬尘污染严重。

廊坊市

1月5日,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在廊坊市香河县执法检查发现,香河县川江红茶几厂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违法生产、违法排污。

保定市

1月5日,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在保定市高阳县执法检查发现,高阳县佳兴塑料包装制品制造有限公司VOCs污染防治设施部分损坏,不能正常运行,部分挥发性有机物未经处理直排。

1月5日,省生态环境厅在保定市清苑区执法检查发现,保定市鼎杰模具制造有限公司无环保审批手续和排污许可证,违法生产、违法排污。

沧州市

1月5日,省生态环境厅在沧州市南皮县执法检查发现,南皮县尹官屯建材经销处露天搭设筛分、破碎设备,且堆放大量沙石料,均未采取抑尘措施,扬尘污染严重。

1月6日,省生态环境厅在沧州市运河区执法检查发现,河北金达塑业有限公司UV光氧催化设施部分损坏、催化板缺失,不能正常运行,部分挥发性有机物未经处理直排。

衡水市

1月5日,衡水市生态环境局在衡水市阜城县执法检查发现,衡水市硕通塑业有限公司UV光氧催化设施活性炭缺失,不能正常运行,部分挥发性有机物未经处理直排。

1月6日,衡水市生态环境局在衡水市武邑县执法检查发现,河北亿通铁路器材有限公司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违法生产、违法排污;弹条工序VOCs污染防治设施擅自停运,废气直排。

邢台市

1月5日,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在邢台市内丘县执法检查发现,石家庄国融安能分布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内丘分公司上料工序污染防治设施擅自停运,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

1月6日,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在邢台市新河县执法检查发现,新河县新星机械厂无排污许可证,违法生产、违法排污。

1月6日,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在邢台市内丘县执法检查发现,内丘润美木业有限公司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违法生产、违法排污。

辛集市

1月5日,省生态环境厅在辛集市新城镇执法检查发现,河北高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上料工序污染防治设施缺失,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

1月6日,辛集市生态环境局在辛集市开发区执法检查发现,河北柏宇科技有限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未按减排比例要求执行到位。

责任编辑: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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