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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严防疫情输入,河北沧州市最新通告来了

2020-03-17 17:33:49 来源:河北新闻网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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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最大限度防范境外疫情输入风险,巩固我市疫情防控稳定向好态势,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现就做好境外入沧人员管理严防疫情输入工作通告如下: 

一、提前联系主动报告。凡有境外旅居人员的家庭,其家庭成员或亲属要主动与境外人员取得联系,准确掌握其近期是否有入沧意愿;确定近期入沧的,要提前三天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报告,报告信息包括入沧人员的姓名、所在国家及城市、返程日期、具体行程(含转机等)、所乘交通工具、联系方式、个人身体状况等信息。

二、入境主动登记对接。所有境外入沧人员入境后,必须积极配合口岸检疫人员做好入境健康登记,如实报告境外旅居史及健康状况等信息,并主动与我市驻相关地区工作组取得联系,将有专门工作人员对接、接转。联系电话:沧州市排查管控外事服务组(白天值班电话0317—5679603、夜间值班电话5679605),北京天津组(18931797806、18333771777),上海组(17503175733),广州深圳组(13832708149),石家庄组(15832738998、13343070119),济南组(15100879365、13933986286),郑州组(15373327018、13503273332)。 

三、从严管控境外邀约。所有邀请、接待或安排有境外入沧人员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须提前一周如实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报告境外入沧人员的姓名、所在国家及城市、具体行程(含转机等)、所乘交通工具等情况。邀请单位作为境外入沧人员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积极配合属地防控办的服务管理,严格落实接转、隔离观察以及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四、积极配合服从管理。境外人员抵沧后,要立即纳入社区防控体系,如实报告在境外及旅途中的接触史和活动轨迹等信息。无论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必须接受集中医学观察14天、进行核酸检测,并要积极配合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五、重点场所登记报告。宾馆、酒店等要严格落实境外来沧人员临时住宿登记报告义务,接待单位、社区(村居)应按规定将入境人员相关信息向公安机关或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对不按规定登记报告境外来沧人员信息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及时拨打举报电话。疫情防控期间,广大人民群众发现有境外入沧人员不如实报告、不遵守隔离规定等线索的,请及时拨打110电话进行举报。举报信息查证属实的,将给予2000元奖励。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首位举报人。

七、严格追究违法行为。对境外入沧人员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上述人员一旦感染新冠肺炎,所有隔离、治疗等相关费用全部由本人承担。

沧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7日

责任编辑:高小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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