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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行新论|进一步推动京津科技成果在河北转移转化

2020-04-01 05:38:43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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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推动京津科技成果在河北转移转化

□庞立平

■推动京津科技成果在河北转移转化,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必然要求。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打造承接平台,优化承接环境,吸引更多京津科技成果在我省转移转化,推动三地协同创新迈上新台阶。

■6年来,在协同发展道路上,我省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大幅提升。数据显示,“十三五”以来我省累计吸纳北京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660.9亿元,其中2019年吸纳北京技术合同成交额214亿元。

■要创新促进京津科技成果在河北转移转化的体制机制。加强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从基础架构、转移通道、政策环境等方面进行系统布局,加快形成具有河北特色的技术转移生态系统。

协同创新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提升我省创新能力和水平的有效途径。6年来,我省深入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有力有效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以完善共建机制、打造重大平台、健全支撑体系为重点,加快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推动京津科技成果在河北转移转化,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了有力支撑。今后,应进一步加大力度,打造承接平台,优化承接环境,吸引更多京津科技成果在我省转移转化,推动三地协同创新迈上新台阶。

推动京津科技成果在河北转移转化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必然要求

北京和天津是科技成果的研发高地,推动京津科技成果在河北转移转化,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必然要求。科技成果的转移,是指科技成果从供给方向需求方流动的过程,包括所有权的转让、使用权的转让等。常见的技术转移包括技术买断、授权许可、技术入股、共同开发、拥有技术的专业人才聘用等形式。科技成果转化,一般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乃至培育成新产业等活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推动三地之间深度分工与协作。从眼前来看,产业一体化是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突破口,而“京津研发、河北转化”是实现产业一体化的重要内容和关键支撑。

经过三地的共同努力,“京津研发、河北转化”已经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京津冀协同创新的顶层设计更加完善。建立了科技部主导下的京津冀协同创新“1+3”联动工作机制和京津冀三地科技部门定期会晤机制,三地共同签署了《关于共同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合作协议(2018-2020年)》,京津冀协同创新和技术转移多项重点工作落地落实。二是创新载体不断加强。我省扎实推动“河北·京南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重点提升河北承接京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制定《科技冬奥智慧崇礼行动计划》,打造科技冬奥成果转化战略高地;持续强化“环首都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带”建设,推动先进适用农业技术成果转化落地。三是合作不断深入。持续强化同京津两市的沟通衔接,着力实施“五个共建”行动,即共建科技园区、共建创新基地、共建转化基金、共建创新联盟、共建技术市场,协同创新逐步深化。四是服务体系更加完善。聚焦科技成果孵化转化中心的战略定位,以实施“52111”工程为重点,全力构建贯通全省、连接京津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打通京津科技成果转化链条。6年来,在协同发展道路上,我省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大幅提升。数据显示,“十三五”以来我省累计吸纳北京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660.9亿元,其中2019年吸纳北京技术合同成交额214亿元。

责任编辑: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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