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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瞒报健康信息将被列入海关失信旅客“黑名单”

2020-04-08 00:52:07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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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郝凯飞 河北日报记者苑立立)4月7日,笔者从石家庄海关获悉,出入境人员如存在未向海关进行健康申报、不如实申报、不配合开展卫生检疫工作等情形,海关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外,还会将被处罚人员列入海关失信旅客“黑名单”,在进出境环节对其行李进行100%开箱人工彻查。

据了解,自海关总署等五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以来,石家庄海关不断加强国境口岸卫生检疫行政执法,加大对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法律的威慑力和执行力。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境外呈扩散态势,通过口岸向境内蔓延扩散的风险不断加剧,河北各口岸面临严峻的防控形势。石家庄海关提醒公众,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是出入境人员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出入境人员如有隐瞒或者虚假填报健康申明卡等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的违法行为,海关不仅给予行政处罚,符合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刑事立案标准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海关还将采取下列惩戒措施,让违法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将被处罚人员列入海关失信旅客“黑名单”,在进出境环节对其行李进行100%开箱人工彻查,有同行人员的,对同行人员的行李一并予以严查。

对被处罚人员的进出境邮件、快件进行100%开箱人工彻查。

被处罚人员属于海关实施信用管理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关务负责人等管理人员的,被处罚人员的违法行为将作为海关认定企业信用状况的参考依据。

被处罚交通工具的所有人或经营人属于海关实施信用管理企业的,被处罚交通工具的违法行为将作为海关认定企业信用状况的参考依据。

被处罚人员属于公务员、法律法规授权管理公共事务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等,将通报其所在单位或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依纪处理。

被处罚人员属于海关监管企业的工作人员,如进出境检疫处理单位、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等,对这些单位将采取提高抽查比例、加严检疫监督等更为严格的管理措施。

海关将加大对被处罚人员违法情事的曝光力度,除在海关总署官方网站和地方信用网站公开被处罚人员相关信息外,还将通过各种媒体将案件信息公之于众,使违法者无处遁形。

各地海关将会依托地方联防联控机制,将被处罚人员的违法信息归集到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地方相关部门依法采取联合惩戒措施。

责任编辑:张永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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