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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视频 | 金融安全知多少?

2020-04-17 17:55:11 来源:深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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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定义,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个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或变相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的认定应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非法集资的危害

非法集资危害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扰乱了国家正常经济金融秩序,破坏了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干扰了国家政策的有效执行。一些非法融资活动假借金融机构或金融业务的名义,一些非法融资活动冠以民间融资的名义,使广大投资者难以区分是正规金融业务、正当民间融资还是非法圈钱,严重威胁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阻碍国家投融资改革政策的有效贯彻。

二是使非法集资参与人遭受严重经济损失。非法集资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者很难收回本金,严重者甚至倾家荡产、血本无归。

三是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非法集资往往集资规模大、人员多,资金兑付比例低,处置难度大,容易引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四是损害了政府的声誉和形象。非法融资活动往往以“响应国家林业政策”“支持生态环境保护”“支持高新技术开发”“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等为名,行违法犯罪之实,既影响了国家政策的贯彻执行,又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声誉和形象。


责任编辑:王立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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