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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秦皇岛出台“十条措施”强化审判工作政治引领

2020-04-24 17:56:48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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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孙也达)近日,河北秦皇岛中院党组研究出台《关于在司法审判中确保政治法律社会效果相统一的指导意见》,明确通过“十条措施”强化党对司法审判工作的政治引领,以审判实战推动队伍能力提升,以队伍建设促进审判质效,更好地发挥司法审判服务保障大局的作用。

此次出台的“十条措施”紧紧扭住队伍建设这个根本,牢固树立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司法审判中党建与业务结合不紧密、机械办案、简单司法等倾向性问题,找寻抵御“西方宪政”“司法独立”等思想侵蚀的有效途径,力促党建与审判业务深度融合,推动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在司法审判中实现有机统一,在司法实践中真正做到“两个维护”。

措施中要求,秦皇岛市两级法院要始终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最高原则、最大优势,确保办案的正确政治方向。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与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合声合拍、同频共振,依法服务保障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落实落地落细,争取司法审判的良好政治效果。

同时,措施中指出要严守法律底线,捍卫法律严肃性统一性;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兼顾天理国法人情,获取社会公众普遍认同。深度化解矛盾,力求案结事了人和。尽可能减轻诉累,修复被损坏的社会关系和经济秩序,实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此外,措施中要求,坚持和完善党对司法审判的绝对领导工作机制,院党组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努力建设过硬队伍,确保广大法官“忠诚、干净、担当”,让党和人民群众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引导法官知大局、识大体、懂大势,增强服务保障大局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面提升法官司法能力,以过硬本领开展司法审判工作。在司法审判中要自觉克服和防止“片面适用法律、孤立司法、机械司法、僵化司法、拖延诉讼、悖离法治原则、牺牲法的基本价值”等等偏差,牢牢把握“被动司法与能动司法相结合”“防、调、判相结合”“立、审、执、破相结合”等“三个结合”,找准严格司法与依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同时延伸司法审判的服务职能,通过办案及时发现研判经济管理和社会治理中存在的矛盾问题,积极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运用好司法建议等非强制法治化手段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完善,助推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深入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院庭长对“四类案件”监管,保证司法权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责任编辑: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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