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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胆大夫妇竟非法种植罂粟1000余株被刑拘

2020-04-30 16:21:34 来源:石家庄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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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一对夫妇为“发财”,铤而走险干起了不法勾当。他们在自家院内种下了1000余株罂粟幼苗。4月27日,新乐市公安局抓获非法种植人王某夫妇,他们接受审讯时竟称只是用于观赏。

4月26日9时许,新乐市公安局接到居民报警称,新乐市王某家院内种植了一片罂粟幼苗。接警后,新乐市公安局刑警长寿中队民警会同新乐市公安局禁毒办民警火速赶赴王某家中。

经初步勘查,民警发现在王某家院里的一瓦罐花盆内和菜地里,种植着约有1寸长的毒品罂粟幼苗活体植株1000余株。因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民警当场将王某的妻子贾某控制并带回新乐市公安局进行详细审查。

当日,新乐市公安局对王某夫妻二人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立案侦查。下午15时许,民警成功将共同种植罂粟苗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贾某夫妇如实承认了在自家院内非法种植罂粟毒品幼苗(其称为大烟花)用于观赏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贾某因涉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已被新乐警方刑事拘留,种植的1125株毒品罂粟幼苗活体已被强制铲除,此案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非法种植罂粟需承担法律责任。罂粟是制取鸦片的主要原料,是提取毒品海洛因的主要原植物,我国对罂粟种植严加控制,除药用科研外,一律禁植,即使是在自家种植只作观赏,也是违法的。

一、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抗拒铲除的。

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记者 刘琛敏 通讯员 路濛 韩敏杰)

责任编辑:孙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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