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记者王营)近日,河北新闻网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河北邢台皓顺壹号院北区购房三年延期交房 望退房”的问题。河北邢台开发区城市建设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回复表示,公司按照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补偿,反映人首付款120204元,补偿款13529元,已于5月9日上午退款到客户账户。
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的问题:
河北邢台皓顺壹号院北区2017年5月签订内部认购协议,约定2019年10月交房,一拖再拖,现在交房时间又拖到2022年底了,望退房。
河北邢台开发区城市建设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的回复:
经核实,反映人因工程进度慢,已于2020年4月29日向锦帆房地产公司申请退房。依据公司相关规定,业主提出退房的,公司按照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补偿,反映人首付款120204元,补偿款13529元,累计退款133733元,已于2020年5月9日上午退款到客户账户。
如果您想反映此类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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