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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救助机构拓展流乞人员寻亲渠道

2020-05-22 10:43:43 来源:河北新闻网-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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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救助机构拓展流乞人员寻亲渠道

年底前开通人脸识别提升救助效率

燕赵都市报讯(燕都融媒体记者蔡艳荣)记者从河北省民政厅获悉,日前,省民政厅、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河北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决定从2020年5月到2021年6月,在全省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其中,12月底前,全省所有救助管理机构开通使用救助管理信息系统人脸识别模块,提升甄别查询能力和效率。

全面开展照料服务达标行动。2020年11月底前,县级民政部门实现救助服务场所应设尽设,有管理架构,有独立场所,相关财务收支核算单账管理。2020年6月至2021年3月,各地救助管理机构通过购买服务,改造服务设施,引入专业力量,提升站内照料服务能力和水平,有步骤、分批次开展托养人员站内接回工作,同时落实好优先选择政府举办的公办福利机构承接托养服务的要求。

大力开展救助寻亲服务行动。2020年6月,以“大爱寻亲,温暖回家”为主题举办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和集中开展救助寻亲专项行动。6月底前,各地救助管理机构将滞留人员信息全部上传全国救助寻亲网、“今日头条”进行寻亲。对寻亲未果的受助人员,会同公安机关通过DNA比对、人像识别等方式甄别核查滞留人员身份信息。8月底前,对已经查明身份信息的人员,在其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各地救助管理机构安排做好接送返回工作。12月底前,全省所有救助管理机构开通使用救助管理信息系统人脸识别模块,提升甄别查询能力和效率。

集中开展落户安置。2020年6月至10月,各地民政部门会同公安部门集中开展一次长期滞留人员落户安置行动,及时为符合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办理落户安置手续,对暂时无法落户但应当予以长期安置的,尽快将人员转移至政府设立的公办福利机构照料。10月底前,省、市、县民政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建立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安置落户政策长效机制,明确符合落户的条件和落户名址,落实户口受理办理制度。

全力推进源头治理。2020年8月底前,各地救助管理机构建立返乡人员信息台账,流出、流入地救助管理机构做好人员接收工作;建立易流浪走失人员信息库。12月底前,各地民政、人社、医保、扶贫等部门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为符合条件的返乡人员落实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障等帮扶政策,从源头上减少流浪乞讨现象。 

责任编辑: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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