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邺城失落的珍宝

2020-06-05 06:04:54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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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7月16日深夜,瓢泼大雨在黑夜中锤打着沉睡的冀南大地。此时几条幽灵般的黑影爬上金凤台文物陈列室后边的一棵大树,登上展室房顶,揭瓦,拆墙,进入室内。次日,临漳县文保所所长张子欣急匆匆来到县公安局报案:夜间贼人挖墙洞进入文保所展览室,盗走5件北朝时期汉白玉石佛像。

被盗现场所处的金凤台南北长122米,东西宽70米,高12米。台的南部有清顺治八年建的文昌阁楼三间,阁前镶有“金凤台”匾额一方。阁后新建碑廊七间,保存题咏三台和邺城的碑碣以及历代修庙宇的碑刻。穿过碑廊,是53层台阶,最高处是金凤台,文物展览室在台子的北侧,原来的展室后窗全部用砖砌封,东边三间为文物展览室,由东向西分别为一至三室,西边四间为文保所仓库。展室后墙外靠近第三展室有一棵粗大的槐树。

现场痕迹表明,犯罪分子作案时,先爬树上了房顶,本想揭开瓦顶入室,但发现房间吊顶情况不明,便用工具撬开了第三展室后窗的封砖,拉弯防护钢筋,进入屋内实施盗窃。现场提取到多样作案工具,陈列室第17号展橱玻璃被卸下,展橱和玻璃上留有一枚指纹。被盗物品为5件编号的白石造像,其中二级文物3件(266、128、287号),三级文物2件(127、129号)。

这5件珍贵文物被盗,可以说是一起震动当时文物界的恶性案件。7月17日上午,省公安厅和省文物局同时接到邯郸的报案。公安厅主管领导批示与省文物局共同组成工作组,赴案发地指导、督促破案。第二天上午,召开案件侦破工作会,指出临漳案件的性质为特大文物被盗案件,要求邯郸地区公安处及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此案件,立即成立“7·17”案专案组。专案组通过现场及遗留物,认为犯罪分子系三人以上团伙作案。从足迹尺寸分析,其中一名犯罪分子大约不高于1.7米,年龄20-30岁之间。

专案组研究认为,临漳所处的地理位置安全环境复杂,西面的磁县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东魏北齐时期的皇家陵园——北朝墓群以及宋辽金元时期北方著名民窑磁州窑中的观台窑,近年不断有文物犯罪分子光顾这里进行盗掘,倒卖文物。此次罪犯流窜作案的可能性较大,当然也不排除当地作案的可能。于是,专案组决定将本县临漳、邻县磁县以及河南安阳等河北河南两省七县市作为重点展开调查摸排。

专案组在临漳展开了多项工作。时间不长,有群众举报:本县习文乡西太平村李某文父子曾倒卖过文物。专案组准备前往询问,没想到李氏父子闻讯后迅速外逃。次年元月,李氏父子被抓获。专案组根据二人提供曾倒卖文物的特征,与被盗文物特征进行比对研究,排除了李氏父子作案的可能。接着一条来自邢台宁晋的线索显示,该县一个文物贩卖团伙似乎与“7·17”被盗案有关。然而经过比对,所有人员和线索均被否定。随后一条一条的线索接踵而来,又被一次次地查证否定,侦破工作毫无进展。

责任编辑: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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