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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廊坊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全省居首

2020-06-08 10:13:49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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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张众 河北日报记者孟宪峰、霍相博)近日,河北省统计局公布2019年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其中,河北省廊坊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0852元,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2917元,均居全省设区市首位。

2019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2956元,比2018年增加了4239元,增长6.2%。其中,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5775元,比上年增加4142元,增长5.8%。扣除物价因素,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3.3%。

分设区市看,全省有5个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分别是廊坊、石家庄(不含辛集市)、秦皇岛、沧州和唐山。廊坊市以90852元排名居首。

2019年,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2919元,比2018年增加了3407元,增长8.6%。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5.6%。其中,廊坊、唐山、石家庄(不含辛集)、秦皇岛、保定(不含定州、雄安新区)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廊坊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以52917元居全省首位。

近年来,廊坊市牢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以高质量项目建设推动就业岗位增加,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让人民群众共享高质量协同发展的建设成果。2019年,该市实施亿元以上项目863个,全年新增就业岗位6.3万个,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居全省第1和第2位,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人员生活补助水平保持全省最高,城镇登记失业率低于2.5%,为全省最低。

今年以来,面对疫情的不利影响,廊坊市积极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大力推进就业促进工程,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强化援企稳岗措施,重点抓好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截至目前,该市已审核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8418万元,惠及3073家企业、21.3万名职工,支出金额和覆盖范围均超去年全年。今年前5个月,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81万人,开展各类培训1.42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5%以内,继续保持全省最低。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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