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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至5月河北省路检路查处罚超标车辆1万余辆次

2020-06-12 01:50:28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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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周洁)《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施行已“满月”,实施效果如何?记者从6月11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执法检查动员会上了解到,积极推动条例实施,今年1至5月全省路检路查累计出动3.91万人次,检查车辆55.05万辆次,处罚超标车辆10289辆次,罚款205.8万元。

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1.6万台次,发现问题机械143台次

“根据条例,我们扎实推进超标排放执法检查工作。”据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查出动1.02万人次,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1.6万台次、发现问题机械143台次,查处机械所有者66个(人)次,罚款39.5万元。

积极开拓尾气超标排放非现场查处渠道,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将省生态环境厅黑烟抓拍电子设备采集的违法数据作为处罚依据,今年以来全省共录入生态环境部门提供非现场采集证据649条。

“按照条例规定,我们将进一步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将依托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建立包含基础数据、定期排放检验、监督抽测、超标处罚、维修治理等信息在内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信息系统,实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实时更新。

核定重点用车单位2700余家,均签订承诺书并向社会公布

“积极贯彻条例规定,我们狠抓非道路移动机械、重点用车单位、排放检验机构监管。”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狠抓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监管,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制度,目前全省共编码登记4.74万台。狠抓重点用车单位管理,目前全省共重新核定重点用车单位2700余家,均签订承诺书并向社会公布。加强排放检验机构监管,1至5月全省累计出动3658人次,检查排放检验机构1667个次,对邯郸、沧州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违法行为处罚75万余元。

在加强成品油监管方面,截至5月底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组织抽检汽油5992个批次,合格率98.7%;组织抽检柴油5400个批次,合格率99.3%;立案81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1份,没收不合格油品6.3吨,罚没款100.16万元。省公安厅今年以来共立案侦办涉及油品、黑加油站的非法经营案件30起,破案25起。

京津冀实现超标车辆信息共享,建立新车抽检抽查协同机制

“根据条例,我们积极开展区域协商,推动超标车辆信息共享。”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在生态环境部支持下,2020年3月底前实现京津冀三地机动车超标排放信息共享,通过机动车超标数据平台可互相查询信息。同时,三地使用统一的登记平台进行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已实现信息共享,可逐步实现非道路移动机械协同监管。

根据条例规定,三地还建立新车抽检协同机制。4月13日、6月2日,京津冀三地生态环境局(厅)先后召开两次联席会商工作会议,确定建立京津冀三地新车抽检抽查协调机制,并明确抽检新车的车型范围等。

责任编辑:张永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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