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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石家庄消费券7月4日晚8时开抢

2020-07-03 15:05:53 来源:燕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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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支付宝抢券 一人最多抢领三张

■此次面额调整 通用券使用范围扩大

根据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发放石家庄消费券的实施意见》,继6月21日,石市发放了第一轮石家庄消费券后,第二轮石家庄消费券来啦!第二轮石家庄消费券将于7月4日20: 00发放,7月30日24: 00结束。

石市定于7月4日发放第二轮石家庄消费券。结合第一轮消费券发放情况,第二轮消费券将保留商场类消费券,将超市、便利店、餐饮券合并为通用券,调整消费面额,扩大通用券使用范围。

需要提醒市民的是,此前,6月21日首轮发放消费券有效使用期截止时间为6月30日24时,已经作废。市民需抢第轮期消费券才可以消费。

消费券分商场和通用两大类

第二轮“石家庄消费券”分为商场消费券和通用消费券两大类。商场消费券适用于百货商店、购物中心、家具专卖店、电器专卖店等商场百货类行业;通用消费券同时适用于商场百货类行业以及餐饮、住宿、超市、便利店、药店连锁店等行业。

此次发放对象为,所有在石人员和外地来石消费人员均可领取第二轮“石家庄消费券”。活动地区为河北省石家庄市域(不含辛集市)。

发放方式为,第二轮“石家庄消费券”通过阿里巴巴(支付宝)平台发放。

此次消费券分为:商场券200(满800使用)、商场券150(满600使用)、商场券100(满400使用)、通用券60(满240使用)、通用券40(满160使用)、通用券20(满80使用)、通用券10(满40使用)

二期消费券扩大了行业范围

据相关部门介绍,此次消费券活动商户参与范围及要求是,在石市登记注册,有线下实体店的,符合两大类别范围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报名参加活动(餐饮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具备线下实体店)。

第一期圈定和报名参与发放石家庄消费券的商户可继续参与。在此基础上,扩大行业范围,增加住宿、 药品、医疗器械连锁店、汽车美容、维修保养、机动车供应及零配件等行业。

商场消费券参与范围包括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家电卖场、手机专卖店、服装鞋帽专卖店、家具专营店、商场家具店等;通用消费券参与范围包括商场消费券参与行业以及超市、便利店、副食店、水果店、生鲜店、糕点店、食品零售店、母婴店、加油站便利店等;餐饮企业、旅行住宿、饮品店、小吃店等;药品、医疗器械连锁店等;汽车美容、维修保养、机动车供应及零配件等。

禁止直接兑换为现金

此次活动,已被列为不诚信单位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业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得参与活动。

各参与商户、经营场所严格落实全市复工复产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商户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将被列入不诚信单位名单,取消参与资格。“石家庄消费券”禁止直接兑换为现金,核销时不找零或替代现金找零,禁止倒买倒卖。

看仔细 “消费券”这样抢

消费者可在既定发券时间登录阿里巴巴(支付宝)平台抢券。同一支付宝账号、手机号、身份证、手机终端,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用户。

经支付宝后台查询确认为被风控用户不得参与活动。活动期间,同一用户最多可抢领三张消费券,其中包括一张商场消费券及两张通用消费券,金额在支付宝平台活动页面体现为准,先到先得,抢完即止。

消费券按照1:4的比例配套使用,实际消费金额必须满足消费券面值4倍及以上才能核销(如40元商场消费券,必须在商场实际消费160元及以上才能核销),每笔消费只能核销一张消费券。市政府发放的消费券可在商户优惠的基础上叠加使用。

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尚在有效期内的消费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券有效期不变。如退款时消费券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券无法再次使用。未使用的消费券将作废,其额度由政府收回。

此次活动中,石市将坚决打击作弊、虚假交易等违规行为,维护市场诚信。(记者 杨琨)

责任编辑: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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