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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消费也要有“后悔权”!河北省33家商业企业推行“无理由退货”

2020-07-16 14:40:06 来源:石家庄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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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下午,河北省消保委组织召开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座谈会,大力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北人集团、信誉楼、苏宁电器、国美电器、红星美凯隆、东明家具、 格力、海尔等14家大型商品零售企业和19家实体专卖店负责人参加了座谈。

会议发出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倡议:一是倡议经营者要提高政治站位,履行社会责任。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严格经营者义务和责任,尊重和保障消费者权利,勇于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社会责任,大力实施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二是引导经营者要立足自身实际,主动承诺践诺。根据经营情况和商品性质,自愿做出无理由退货承诺,合理确定无理由退货商品范围、时限、退货方式,并广泛宣传,公开承诺明示,不断规范和完善无理由退货程序、方法等。三是要求经营者要诚信守法经营,接受社会监督。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货真价实、公平交易。同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完善无理由退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诚挚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线下无理由退货效果。

针对各商业企业的商品经营范围和经营特点,综合各企业在维护消费者诉求方面的实践经验和有关建议,与会人员形成如下共识:推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是经营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实践;是转变服务意识,展现社会形象,提高竞争实力,适应形势发展的有力举措。各企业负责人表示,将结合实际,积极参与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努力营造和谐友好、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升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能,有效对冲疫情影响,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省消保委提出,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遵循自愿承诺、自主实施、承诺公示、接受监督的原则,彰显经营者对消费者的宽容和关爱,体现经营者的自信和实力。承诺线下无理由退货的实体店,要自主确定退货商品的范围,公开承诺明示无理由退货的时限、条件、方式及有关流程等。同时提出,线下无理由退货并非无条件退货,要求消费者须诚实守信,不得利用无理由退货谋取个人不当利益,不得实施假意购买、恶意退货、先使用后退货等不当行为。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记者 刘文静)

责任编辑:孙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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