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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下半年教师资格证笔试考试9月11日起报名

2020-09-09 11:28:02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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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郑佳)9月8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河北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笔试考试时间为10月31日,9月11日9:00至14日17:00,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报名。9月11日—16日,为网上审核、缴费时间,10月26日-31日,考生可打印准考证。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已毕业人员户籍在河北省或持有的居住证申领所在地在河北省,在校生在读学校所在地在河北省,符合报考条件及要求,拟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要参加考试。在河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符合报考条件及要求,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报考条件及要求

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须是“双向备案”生源)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户籍在河北省或持有的居住证申领所在地在河北省的已毕业人员,在户籍或居住证申领所在市报考。

具备办学资质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院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学校所在地在河北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普通高等学校2年制(3+2)及5年一贯制专科在校毕业年级学生、普通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在学校所在市报考。河北工业大学(天津)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在廊坊市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考试。

报考需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其他条件、程序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笔试成绩公布日期为12月10日,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

其他说明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http://www.moe.gov.cn/srcsite/A10/s7011/202009/t20200907_486052.html)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已报名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含2020年上半年转考至下半年考生),可在9月11日至16日期间,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申请退费(退费到账周期大约4-6周,请已申请退费的考生耐心等待)。考生一旦申请退费,将不能再次报名参加本次考试。逾期未申请退费的考生,视同自愿放弃退费,可继续参加下半年考试。

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获得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考生获得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文件要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已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以上三个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请有意报考上述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报考。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目。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免费下载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复习备考。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有未通过科目的考生报名时只选报未通过科目即可。笔试没有书面合格证明。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考试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该证明有效期为3年,是考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有效期内的笔试成绩可以用于二次认定。

由上半年转至下半年考试的考生已获得2020年下半年考试资格,不需要重新报名。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参加“2018年上半年至2019年下半年”各批次笔试,已通过的单科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


责任编辑:郑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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