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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沧州:一起“随手拍”,愿文明随时在

2020-09-11 05:36:30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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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开展“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活动,整合多方力量,打造文明、有序、安全的交通环境——

一起“随手拍”,愿文明随时在

沧州市开展“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活动,提升交通安全治理水平。图为该市交警展示“智慧沧州”举报平台。 沧州市交警支队宣传科供图

市民遇到交通违法行为,用手机拍照后上传至举报平台,不仅可以为交管部门提供帮助,还可以获得一定奖金……

为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提升城市整体文明程度,自今年5月18日起,沧州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活动,截至目前,累计审核通过市民举报信息11558条,市民累计领取奖励金99160元,成为打造文明、有序、安全道路交通环境的有效方式。

交通违法“随手拍”,提升交通安全治理水平

8月10日18时许,正值晚高峰,沧州市民姜先生发现运河区广州路出现拥堵现象,不少行人在机动车道上行走,安全隐患很大。

“原来一辆私家车正停在非机动车道上,但车子不远处就有空着的停车位,驾驶员还没在车上。”姜先生下车看了个究竟。“发现这种交通违法行为,很难不气愤。”

姜先生随即拿起手机拍下了该私家车占用非机动车道的违法行为,并通过微信将照片上传到“智慧沧州”平台,希望这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惩治和纠正。

几天后,姜先生收到了“智慧沧州”平台的回复消息,表示当日举报的违法停车信息审核通过,违法车主已得到相应处罚,并且自己获得100积分,可兑10元红包。

“本来只是对某种违法行为的不满,没想到还收到了奖励。”姜先生说,通过这种方式,每个人都能当“文明监督员”,有利于形成更文明、更有序、更安全的出行环境。

文明和谐的交通秩序是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部分,也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直接反映。今年5月,沧州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活动,鼓励社会力量监督不文明交通行为,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提升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水平。

该市提出,市民发现机动车存在以下5方面交通违法行为可以进行举报:在交管部门施划的停车泊位以外的地点违反机动车停放规定且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违反机动车停放规定停车压线、未按车位箭头指示方向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违反机动车停放规定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的;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向道路上抛撒物品;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按序通行的。

“看到这些违法行为,市民可使用手机‘智慧沧州’微信小程序,通过‘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随手拍’链接,按照程序设定采集、提交不文明交通行为证据并填写相关文字信息。”沧州市交警支队宣传科民警孔大龙介绍。

“市民是文明交通的受益者,也是文明交通的建设主体。文明交通离不开执法部门的管理。近年来,有关部门一直在加大执法力度,并整合多部门力量,共同打造文明交通秩序。”河北科技大学文法学院研究员梁跃民认为,沧州市开展的“随手拍”活动就是一次很好的尝试。

梁跃民说,这种做法充分利用了广大市民的力量,而且举报交通违法行为还可获得一定奖励,更能提高市民参与交通环境治理的积极性。

打造“全民交警”,共建共享文明交通

“前几天收到了一条违法信息通知,告知自己被网友举报违法占用非机动车道,一下被扣了3分,还罚了钱,今后开车可得注意遵守交通法规。”日前,沧州市民张女士因违法停车,收到了一条交通违法处罚通知。

据沧州市交警部门统计,“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活动开展仅100天,就有上万条网友举报信息被录入非现场执法系统。其中,市民举报的交通违法线索中,“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公交车道、非机动车道、导流带”等违法行为最集中。

“违法停车不仅影响了正常道路的通行秩序,还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针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我们加强了分析研判,对群众反映集中违法行为的高发时间、高发区域、高发类型,做到警力跟着警情走,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治。”孔大龙说。

“‘随手拍’让每一个驾驶员都置于广大市民的监督之下。”孔大龙说,这种“全民交警”的模式,可以弥补警力不足、提高执法效能,有助于织密文明交通监督网,对交通违法行为人形成强大的执法威慑力。

“前段时间,朋友来沧州出差,不停‘吐槽’市区机动车违停现象。”市民王先生说,如今,市区的交通秩序越来越好,“前两天,朋友再次来到沧州,看到交通环境的变化,他主动竖起了大拇指。”

“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活动开展以来,广大市民踊跃参与,“人人都是参与者、人人都是管理者、人人都是监督者”的氛围渐浓。但同时,不少市民对此提出了担忧:举报会不会泄露个人隐私?是否会产生恶意举报现象?这种方式会不会催生“职业举报人”?

“对于举报人的隐私,我们会严格保护,确保受处罚的驾驶人不会看到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孔大龙介绍,举报人上传材料时,系统会提示举报人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不要暴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及居住小区等个人信息。同时,公安交警部门在审核举报人上传的资料时,将严格遵守举报保密制度,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隐私等合法权益。

对于会不会催生“职业举报人”的问题,孔大龙说,“在制定奖励规则时,我们有所考虑,设立了奖励上限,规定同一举报人每月计入奖励的次数不得超过10次。”

路遇交通违法,及时拍照上传。梁跃民认为,每个人都应增强创建文明交通的责任感,积极协助交管部门治理不文明交通行为,只有形成主管部门牵头、全民共同参与的治理格局,出行环境才会更文明、更有序、更安全。(河北日报记者董琳烨、刘冰洋)

责任编辑: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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