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本网原创>>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道交一体化” 调解成功率达82%

2020-09-24 18:24:19 来源:河北新闻网
进入移动版,省流量,体验好

9月24日,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工作相关经验和成果。图为发布会现场。 通讯员周禹佳摄

河北新闻网9月24日讯(通讯员王卫国、周禹佳)笔者从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18年3月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以下简称“道交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后,辖区已接收调解案件175 件,已接收调解案件申请总金额1161万余元,调解完成案件117件。其中,96件调解成功,调解成功案件总金额1031万元,申请司法确认案件9件,司法确认总金额507万元,调解成功率82%。该院2018年道路交通损害赔偿诉讼案件减少了80%,2019年道路交通损害赔偿诉讼案件减少了90%,办案质效有效提高,矛盾得到有效化解,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机动车的持有量大幅增加,交通事故也随之呈爆发式增长。而道路交通纠纷处理方式存在着信息不对称、过程不公开、数据不共享、部门不主动、标准不统一等弊端,“道交一体化”改革正是为了解决这些难题而诞生的。

为了深入推进“道交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的有效开展,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以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精神坚决推进改革。及时召开党组会,研究工作方案,成立了由该院一名副院长任组长,一名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廊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副队长、廊坊市司法局开发区司法工作处主任任副组长的“道交一体化”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法院、公安、司法、保险联合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警三大队,负责对整体工作的组织协调、推动落实,同时与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合署办公。通过多部门集中办公,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实现了多部门联动的良好局面。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将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与公安交管信息平台进行了衔接,不仅确保了源头信息的真实性与合法性,更简化了调解组织的信息录入。通过对系统进行科学设定,进一步完善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计算规则,统一了赔偿理由、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确保司法裁判规则与保险理赔规则相互一致。通过规则统一化、标准透明化、操作公开化,为实现案件集中专业办理提供了保障,减少、消除了受害人与保险公司、司法机关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压缩了非法掮客的运作空间,节约了保险公司和当事人理赔成本,缩短了办案周期,切实保护了当事人利益。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派人常年入驻人民调解中心,负责“道交一体化”平台线下管理和理赔系统线上维护,同相关部门进行对接,形成了法院、公安交警、司法调解组织、保险公司和其他纠纷当事人等多方主体共享共用和多环节进入机制。

伤残鉴定、三期(误工期、陪护期、营养期)鉴定、财产损失鉴定一直是交通事故案件中最为耗时的程序之一,如何让伤者和财产受害人尽早拿到保险公司也认可的权威鉴定报告?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首创鉴定前置机制:在法院作出裁判前,当事人可在任意环节启动调解机制,即可以在交警处理事故阶段申请行政调解;行政调解不成功,也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起诉到人民法院后,也需经法院委托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予以调解。进入诉讼之前调解在诉前调解阶段双方即可自愿启动司法鉴定程序,变诉中鉴定为诉前鉴定,让当事人在诉前确定财产损失额、损伤程度、误工期、陪护期、营养期等,对自身的诉求进行合理预判和有效处理。同时,鉴定意见全程有效,通过鉴定前置机制免去了重复鉴定,减少当事人的经济成本和诉讼成本,切实提高纠纷解决效率。

诉前鉴定程序能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实现纠纷的诉前分流,还能促使法官能够从实体上快速处理案件,有效提高办案效率。该项工作开展以来,调解委员会诉前鉴定交通事故类案件42件,道交案件平均结案周期缩短180天,为实现快速化解矛盾、提高诉讼效率做强“加法”。

摒弃过去机械办案、就案办案的固定思维,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制定《交通事故案件赔偿范围及适用标准》,由法院法官对交警部门、道调委进行培训,确保二者的调解思路与法院的判决思路一致、裁判尺度一致。对于交警部门调解未果的案件,道调委收案后30日内必须结案,否则将强制转入诉讼程序。对于需要鉴定的案件,一律由道调委统一委托司法鉴定,鉴定结论直接作为调解及审判依据,实现统一赔付标准,类案同判,大力提升了交通事故案件的办理质效。

改革前,案件当事人往往需要多点多线来回奔波,现在通过平台能够直观地预判赔偿金额,对处置结果有了心理预期,能够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法院可以直接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不再进入诉讼程序,免去了原先需要当事人向法院缴纳的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改革前,各大保险公司基本都是法院诉讼的“常客”,每年需支出数目不小的应诉费用,现如今,在线调解一般情况下三日内实现理赔,有效降低了保险公司应诉支出,省时、省力又省去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平台的上线运行,建立起预防和化解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新机制,减少了当事人维权成本。   

近期,“人保公司”建立了伤残自评模式。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身体受到伤害,要想得到赔偿,就要对伤情程度、伤残等级、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等项目进行鉴定,依据鉴定的结果才能确定赔偿的数额。而做上述鉴定需要有几个月,甚至是一年以上的恢复期。“人保公司”建立的伤残自评模式,当事人无需等待恢复期,事故发生后,经征得当事人同意及时就可以由“人保公司”启动伤残自评模式,依据伤残自评模式的鉴定数额予以赔偿,极大缩短了赔付期间。

责任编辑:李瑾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
			河北新闻网
			官方微信
			
			河北日报
			客户端
			
电子报
立即打开
网站首页 我要评论 分享文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