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本网原创>>

河北:建立医疗保障协商谈判机制

2020-12-22 16:47:25 来源:河北新闻网
进入移动版,省流量,体验好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吕若汐 通讯员高祥)为持续提升医疗保障精细化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医药机构及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近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协商谈判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建立医疗保障协商谈判机制。

《意见》指出,建立医疗保障协商谈判机制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医保经办管理水平,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合理使用;有利于合理配置医疗资源,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降低医疗费用负担;有利于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

《意见》明确,医疗保障协商谈判要坚持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紧紧围绕“与谁谈”“谈什么”“怎么谈”的工作思路,与医药机构及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企业进行协商谈判。重点围绕“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联体按人头打包支付及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四个方面,按照“制定协商谈判方案、组织协商谈判、签订协议或履行承诺”三个步骤,进一步明确了协商谈判主体,细化了协商谈判内容,规范了协商谈判流程。

《意见》要求,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协商谈判措施,切实做好协商谈判工作。要建立完善协商谈判监督机制,加快形成与医疗保障改革相衔接的协商谈判氛围,构建公平、平等的协商谈判环境。要加强政策宣传,凝聚社会共识,充分调动医药机构及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企业的积极性,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形成更加和谐的医、患、保关系。

责任编辑:吕若汐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
			河北新闻网
			官方微信
			
			河北日报
			客户端
			
电子报
立即打开
网站首页 分享文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