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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开展2021年度新设立园区类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申报工作

2021-02-25 01:42:32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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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解楚楚)为加强河北省高层次青年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博士后制度在推动企事业单位聚集高层次人才和科技创新中的突出作用,河北省人社厅日前印发通知,2021年度继续开展新设立园区类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申报工作。

据了解,在石家庄市、唐山市、保定市、沧州市、河北京南·固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内各类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等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一项推荐条件。

其中,基本条件包括四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具有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推荐条件主要涉及八个方面:建有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高端智库等科研创新平台。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近五年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研项目。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具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科技型企业家或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企业,且近三年企业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在3%以上。获得国家监管机构、行业协会较高评级或企业资质,整体技术水平或重点科研领域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具有行业示范性和带动性作用。能够充分体现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企事业单位。承担重要社会服务功能,具有较强科研创新能力的高端新型科研组织或省部级以上直属科研文化单位。建有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且已有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

责任编辑:张永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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