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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长安法院:家庭暴力不是个人隐私,而是社会公害!

2021-03-08 12:04:48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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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崔丛丛)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通过数十年对婚姻家事案件的审理,发现家庭暴力事件时有发生、形式多样,既有手口相加的“常规战”,也有手口不动的“诛心战”,不仅破坏家庭和谐,而且影响社会稳定。在3月8日妇女节来临之际,该院发起反家庭暴力倡议,不做家庭暴力的施害者、受害者、旁观者,牢记家庭暴力不是个人隐私,而是社会公害!

不做家庭暴力的施害者。尊重和保障人权,实现自由平等,是现代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每个家庭成员在享有宪法、法律赋予的权利时,必需要遵守相应的义务,进行自律。否则,将要面临他律。家庭暴力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做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每个家庭成员都享有宪法、法律赋予的成员权,地位平等,人身自由。如果遭受到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身体或精神上的家庭暴力,亦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妇联等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不做家庭暴力的旁观者。雪崩之下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助人即助己。学校、医疗机构、居民(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依法由受害者的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等代为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同时,呼吁新闻媒体、新闻工作者等在尊重受害者真实意愿的基础上共同参与、各尽所能,及时曝光家庭暴力案件,助力家庭暴力消除。

责任编辑: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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