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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背后|田纯刚代表:完善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2021-03-10 04:30:42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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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如何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多作贡献?田纯刚代表建议——

完善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田纯刚代表。河北日报记者 赵威摄

今年参加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中秦兴龙集团董事长田纯刚带来了关于建立完善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的建议。他认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小企业已成为我国科技进步的重要力量,政府要针对中小企业的现实需求,在科技服务、专利保护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提升中小企业创新积极性,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更多更大贡献。

田纯刚代表调查发现,近20年来,高新技术中小企业一直保持快速稳定增长。有统计资料显示,改革开放以来,65%的专利是中小企业发明的,75%以上的技术创新由中小企业完成,80%以上的新产品是由中小企业开发的。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田纯刚代表认为,跟大企业比,中小企业虽然存在经济规模小、创新投入不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低等劣势,但也具有“船小好调头”的优势,经营机制比较灵活,避免了大企业决策费时费力的缺陷,能够快速跟踪市场变化,及时高效推出新技术、新产品。

这些年来,为扶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我国陆续出台了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等政策措施。然而,总体来看,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仍面临着不少挑战和困难。

“科技创新很难,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可是实践中,科技创新成果却很容易被竞争对手复制和模仿。”田纯刚代表认为,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在法律和管理体制等方面不够完善,导致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举证难度大,这是制约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重要因素。

此外,这些年全国各地涌现的技术转移、政策管理咨询、信息服务等机构,虽然对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他们大多集中在大中城市,分布不均匀,专业化水平较低,难以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

田纯刚代表认为,各地政府要完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采取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开放服务方式,建立公共技术支持和交易平台,构建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中介机构的信息网,进一步促进技术市场的发展与完善,为中小企业科技成果引进和转让营造良好环境。

在田纯刚代表看来,完善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机制,还要加强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完善执行,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及细则,加快建立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违法成本,降低维权成本,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提供法律屏障和司法保障。要重点打造一批中小企业社会化中介服务机构,以城市地区为依托,形成面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区域性、专业性技术创新中介服务平台,提高中小企业的技术配套能力。

“加强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支持,优化税收优惠方式,加大财政补贴力度,鼓励中小企业利用新技术、采用新工艺加快技术升级改造。”田纯刚代表建议,完善产学研及企业间合作机制建设,以中小企业为重点对象,建立一批企业创新工作室,构建产业链创新平台,促进同行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合作。 (河北日报记者 贡宪云

责任编辑:张永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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