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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河北9市发布最新通知!

2021-03-17 01:20:53 来源:河北新闻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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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

15日16时,石家庄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3月15日,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其中明确,2021年3月15日16时,石家庄市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通知》中指出,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15日午后起,受较强冷空气影响,扩散条件自北向南逐渐改善,污染过程将会逐渐清除。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石家庄市定于2021年3月15日16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沧州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沧气领办〔2021〕28号

经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家组联合会商,预计3月15日起,受强冷空气影响,扩散条件逐渐转好,本次污染天气过程基本结束。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于3月15日1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

衡水

15日18时衡水市解除橙色预警

根据省大气办《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冀气领办〔2021〕27号)的要求,预计3月15日午后起,受较强冷空气影响,湿度减小,大气扩散条件转好,我市本次污染过程基本结束。按上级要求,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衡水市定于3月15日18时解除本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唐山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我市自3月15日起受冷空气影响,扩散条件逐步改善,污染过程基本结束。按照省大气办《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冀气领办函〔2021〕27号),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研究决定,自3月15日16时起全市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全市要继续按照《唐山市2020-2021年秋冬季工业企业日常减排措施》和《唐山市3月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月方案》落实各项减排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网格化环境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5日

廊坊

廊坊市3月15日1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根据省大气办印发的《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冀气领办〔2021〕27号),并结合市气象台、市环境监控中心以及专家组联合会商结果,预计3月15日午后起,受较强冷空气影响,廊坊市扩散条件总体较好,污染过程基本结束。经市政府批准,廊坊市于3月15日12 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II级应急响应。

保定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措施的通知

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知,决定于3月15日18:00解除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措施。

秦皇岛

秦皇岛市15日14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和Ⅱ级应急响应

根据省生态环境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预报、结合秦皇岛市实际情况及大气团队分析建议,15日午后秦皇岛市本次以细颗粒物为主的污染程度有所缓解,市政府决定自15日14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和Ⅱ级应急响应。

邢台

邢台市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邢东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经市环境气象中心和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联合会商,预计2021年3月16日起受较强冷空气影响,我市大气扩散条件好转,污染过程逐渐消除。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于2021年3月16日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

定州

定州市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按照省大气办《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冀气领办〔2021〕27号),经定州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环境监测中心、“一市一策”专家团队联合会商,预计3月15日起,定州市受较强冷空气影响,大气扩散条件转好,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清除。经定州市政府研究决定,定州市于3月15日1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来源|河北新闻网微信综合自石家庄日报客户端、沧州发布、生态衡水、唐山发布、定州生态环境发布、廊坊生态环境发布、保定市生态环境局、秦皇岛生态环境发布、邢台生态环境发布等

责任编辑:张永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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