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记者王燕兵)近日,河北新闻网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 河北衡水武邑县吴桥头村村民私自砌墙 圈占集体土地”的问题。河北衡水武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回复表示,该局对当事人该违法占地立案调查,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的问题:
河北衡水武邑县肖桥头镇吴桥头村吴某某没有经过村委会同意,擅自砌砖墙,圈占集体土地五亩左右,没有手续。
河北衡水武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的回复:
吴某某占地建设轻钢车间,属于违法占地。该违法占地位于桥头镇吴桥头村村东南,占地面积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我局对当事人该违法占地立案调查,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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