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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失能人员|河北将进一步规范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2021-03-18 15:26:00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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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霍相博)日前,河北省对省内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承德市提出要求,明确要进一步规范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形成公平统一、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经验。

长期护理保险是指对个体由于年老、疾病或伤残导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在家中或疗养院治病医疗由专人陪护所产生的费用进行支付的保险,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所需费用。作为首批试点城市,承德市自2016年开始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工作。为稳妥推进河北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加强长期护理保险管理,按照国家医保局、财政部相关意见,河北省医疗保障局与河北省财政厅联合发布通知,承德市作为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要严格按照国家要求,进一步完善政策,切实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管理。

通知要求,要建立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稳定、可持续的多渠道筹资机制。筹资以单位和个人缴费为主,单位和个人缴费原则上按同比例分担,其中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为职工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收入,可由个人账户代扣代缴。明确待遇支付程序、范围、水平,完善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经申请通过评估认定的重度失能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对符合规定的护理服务费用,基金支付水平总体上控制在70%左右。建立完善各类长期护理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协议管理、经办管理、失能人员等级评定标准等管理办法和运行机制。形成公平统一、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经验。

通知同时提出,承德市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资金筹集能力和保障需要等因素,经省医保局、财政厅批准后,可在现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基础上,适时扩大参保对象范围。要加强试点工作组织领导,健全以医疗保障、财政、卫健委、民政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加强政策研究、综合协调、督查指导,完善制度规定,及时总结试点经验,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责任编辑:王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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