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安全法将于4月15日起施行,这是生物安全领域的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系统性、统领性法律,它的颁布和实施起到一个里程碑的作用,标志着我国生物安全进入依法治理的新阶段。
这部法律的出台,在生物安全领域形成国家生物安全战略、法律、政策“三位一体”的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强化了防控重大传染病和动植物疫情的法律制度,集中体现“以人为本”的立法原则,让生物技术发展更好服务于国家发展、人民幸福、人类文明进步。什么是“生物安全”?发现传染病、动植物疫病时该如何做?一起来了解。
●还有这些涉及个人的处罚规定
>>涉及生物实验室
购买或者引进列入管控清单的重要设备、特殊生物因子未进行登记,或者未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备案;
个人购买或者持有列入管控清单的重要设备或者特殊生物因子;
个人设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或者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
未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进入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
处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
>>涉及人类遗传资源
境外组织、个人及其设立或者实际控制的机构在我国境内采集、保藏我国人类遗传资源,或者向境外提供我国人类遗传资源。
处罚:由国务院科学技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采集、保藏的人类遗传资源,并处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
>>涉及外来物种入侵
境外组织或者个人通过运输、邮寄、携带危险生物因子入境或者以其他方式危害我国生物安全。
处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可以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情景还原!生物安全法为啥与我们息息相关
(河北新闻网综合人民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客户端 编辑孔思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