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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废旧农膜回收,这些政策和知识需了解

2021-04-16 00:53:33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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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郝东伟)为普及农膜使用知识,营造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的良好氛围,日前,河北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总站通过制作农膜回收政策明白纸和宣传册,多渠道地向农户宣传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知识及相关政策法规。

农膜管理有办法

2020年9月1号施行的《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对农用薄膜生产、销售、使用环节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生产者应当执行农用薄膜相关标准,在产品上添加企业标识,标明推荐使用时间,建立出厂销售记录制度;

二是销售者应当依法查验农用薄膜产品的包装、标签、质量检验合格证,不得采购和销售未达到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农用薄膜,不得将非农用薄膜销售给农用薄膜使用者,依法建立销售台账;

三是使用者应当按照产品标签标注的期限使用农用薄膜,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等使用者应当依法建立农用薄膜使用记录。

回收责任有规定

为落实不同主体的回收责任,《农用薄膜管理办法》规定:使用者应当在使用期限到期前捡拾田间的非全生物降解农用薄膜废弃物,交至回收网点或回收工作者,不得随意弃置、掩埋或者焚烧;生产者、销售者、回收网点、废旧农用薄膜回收再利用企业或其他组织等应当开展合作,采取多种方式,建立健全农用薄膜回收利用体系,推动废旧农用薄膜回收、处理和再利用。

回收利用有支持

为激励各方参与农用薄膜回收,完善回收利用的措施,《农用薄膜管理办法》提出,一是鼓励研发、推广农用薄膜回收技术与机械,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再利用;二是鼓励和支持生产、使用全生物降解农用薄膜;三是支持废旧农用薄膜再利用企业按照规定,享受用地、用电、用水、信贷、税收等优惠政策,扶持从事废旧农用薄膜再利用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企业。

地膜残留有危害

残留土壤中的地膜逐年积累,对耕地土壤环境和农作物生长造成很多危害。

危害一:残膜影响土壤物理性状,抑制作物生长发育。地膜材料的主要成分是高分子化合物,在自然条件下,这些高聚物难以分解,若长期滞留地里,会影响土壤的透气性,阻碍土壤水肥的运移,影响土壤微生物活动和正常土壤结构形成,最终降低土壤肥力水平,影响农作物根系的生长发育,导致作物减产。

危害二:土壤渗透是由于自由重力,水向土壤深层移动的现象。由于土壤中残膜碎片改变或切断土壤孔隙连续性,致使重力水移动时产生较大的阻力,重力水向下移动较为缓慢,从而使水分渗透量因农膜残留量增加而减少,土壤含水量下降,削弱了耕地的抗旱能力。甚至导致地下水难下渗,引起土壤次生盐碱化等严重后果。

危害三:残膜造成土壤的通气性能降低、透水性能减弱、养分分布不均,影响土壤微生物活动和正常土壤结构形成,最终降低土壤的肥力水平。

危害四:大量的残膜存于耕层,有时会影响农事操作,在进行整地、耕地、播种等农事活动时,残膜经常缠绕在农具上或堵塞播种机,从而影响农事操作或播种的质量。由于回收残膜的局限性,加上处理回收残膜不彻底,方法欠妥,部分清理出的残膜弃于田边、地头,大风刮过后,残膜被吹至家前屋后、田间、树梢、影响农村环境景观,造成“视觉污染”,破坏环境影响。

危害五:由于残膜影响和破坏了土壤理化性状,必然造成作物根系生长发育困难。凡具有残膜的土壤,阻止根系串通,影响正常吸收水分和养分;作物株间施肥时,有大块残膜隔离则隔肥,影响肥效,致使产量下降。地面露头的残膜与牧草收在一起,牛羊误吃残膜后,阻隔食道影响消化,甚至死亡。

地膜选购有窍门

新国标地膜的选择,与传统地膜既有相同之处,也有大量不同点,需要农民朋友在购买时注意。

一是注意看合格证与生产日期。和以往地膜产品相比,采用新国标生产的地膜在产品合格证上标注了“使用后请回收利用,减少环境污染”的字样。这成为新国标地膜与传统地膜最直观的不同点。与选购其它农资一样,地膜也要注意选购生产日期较近的产品。

二是看外观质量。与生产传统地膜相比,生产新国标地膜对企业的技术、设备要求也高。在这个转换过程中,有些企业由于生产设备老化、原材料不合格、技术不过关等原因,难以生产出合格产品,导致地膜容易出现厚薄不均的现象。尽管按新国标地膜厚度增加,但厚薄不均的地膜仍容易出现破损,影响使用效果。

因此,农民朋友购买地膜时必须查看产品合格证,使用的地膜厚度不得低于0.01毫米。尽量不要购买有水纹或云雾状斑纹的地膜,而应购买整卷匀实,透明度一致,外现平整、明亮、厚度均匀的地膜;不要购买发白、发雾的地膜,这种地膜透光性较差,会影响作物的生长,而应购买透光性好、光线穿过时感觉较为柔和的地膜。

三是看地膜的宽度。不同的作物、不同的覆盖方式需要不同宽度的地膜,以免过宽造成浪费而过窄无法使用。具体可根据实际种植需要进行测算。

四是要注意购买正规厂家产品,并注意索要购物收据。购买时,不要只图便宜,而购买无厂家、无生产日期、无合格证的“三无”产品。同时为以防万一,还要注意保存购买发票或相关收据,作为维权证明。

责任编辑:张永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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