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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垃圾分类,文明习惯养成是道坎

2021-04-29 05:43:01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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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石家庄市发源小区一位居民将废纸袋放进标识为“可回收物”的垃圾箱里。 河北日报记者赵建摄

5月1日,《石家庄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开始实施,石家庄生活垃圾分类将有法可依。

垃圾分类,有法可依只是第一步。这项事业看起来小事一桩,群众和环卫人员似乎动动手就能解决,但干起来却不简单。“垃圾分类情况不容乐观”“垃圾分类,部分小区分类投放仍‘没动静’”等新闻时常见诸报端。

“‘小事’好不好办,关键看群众的文明素质。”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副主任郭省表示,如果人人不乱扔垃圾,人人支持并参与垃圾分类,相当于在源头上就把垃圾处理好了。

强化宣传教育,让居民养成垃圾分类好习惯

4月26日10时至11时,石家庄某小区一些居民在小区垃圾集中投放点倒垃圾时,几乎不看垃圾桶的分类标识,随手就将垃圾袋扔到一个垃圾桶里。记者在一位居民扔的垃圾袋里找到了鸡蛋壳、菜叶、炒菜剩余的油料等厨余垃圾,也找到了废纸、塑料、玻璃等可回收垃圾和废电池等有害垃圾。

“您扔的垃圾没分好类,就这样扔了,不怕污染环境吗?”记者对这位居民说。

“不好意思,我知道垃圾分类,但感觉目前并不是非得这么做。”这位居民把袋里垃圾分好类后,重新倒进相应垃圾桶里。

根据《条例》,石家庄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

记者在该小区垃圾集中投放点发现,标识为“可回收物”的垃圾桶中有很多不能回收的垃圾,标识为“其他垃圾”的桶里有很多饮料瓶、纸箱碎片等可回收垃圾,标识为“厨余垃圾”的垃圾桶里更是五花八门,几乎什么物品都有。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3个小区,都有垃圾混装的情况。

垃圾分类没“分”开,是群众不愿意吗?

一项调查显示,某市98.9%的市民愿意进行垃圾分类,然而付诸行动的人并不多。

“我有能力也有意愿进行垃圾分类,可总养不成这样的习惯。”石家庄市民刘先生一语道出“病根儿”。

分类习惯难以一朝养成,但一旦养成了,城市面貌会得到新提升。

“培养居民垃圾分类好习惯,需要强化宣传教育。”郭省认为,应以部门、社区、物业等单位为主体搭建宣传教育阵地,通过入户宣讲、社区公告栏贴海报、垃圾箱粘贴分类标识及微信群等手段宣传垃圾分类意义、分类知识;设立典型示范区,引导垃圾分类成为一种生活方式,使其逐步进入生活圈、办公圈和商业圈。

目前,石家庄生活垃圾分类宣教中心、零垃圾生活方式体验馆等向广大市民开放,同时通过石分美公众号、垃圾分类知识有奖问答等趣味互动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增强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信心。

通过参观学习,很多人看到垃圾回收利用的好处后,都不需要动员,纷纷当起了义务宣讲员,“垃圾,只有混在一起的时候才是垃圾,一旦分类回收利用了,废物就变成了宝贝、财富。”

强化奖励引导,让分类习惯内化为文明素质

“24小时便民垃圾分类投递房”走进石家庄部分社区,垃圾分类有了“科技范儿”。

4月25日11时30分,石家庄东方花园小区居民王国英来到小区“24小时便民垃圾分类投递房”前,用微信对准房子上的二维码进行扫描,房门随之打开。然后,她将装好纸箱子、矿泉水瓶的编织袋放入房中。

“不久,我就会收入一笔‘环保金’了。”王国英高兴地说。

“投递房可回收物包括废塑料类、旧衣物纺织类、废旧包装类、废旧金属类、废旧玻璃类等十类。”据该项目运营单位河北先跑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曹腾飞介绍,居民要用微信扫流程图上的二维码完成注册,扫码后可领回家一个专属编织袋,将家中有关垃圾装入编织袋,装满后就可以用微信扫码开门,将袋子再放回投递房。

“为激发居民垃圾分类热情,我们会进行‘环保金’激励,回收的垃圾经过我们位于藁城区的分拣中心分拣、评定后,通过二维码绑定信息给居民发放‘环保金’。”曹腾飞说。

目前,“24小时便民垃圾分类投递房”已在石家庄瑞府小区、万达住宅B1北区、东方花园等小区投放完毕并正式使用。

强化奖励,能够激发群众垃圾分类动力;强化引导,才能确保群众正确投放。

有关调查显示,有垃圾分拣员的督促与指导时,多数居民可以正确地对垃圾进行分类,没有督促与帮助时,还是按照以往的习惯,随意扔掉。

“没见过督导人员”“原来有人引导,现在撤了”……然而,记者采访石家庄一些市民获悉,大多数人在扔垃圾时并未遇到过督导人员。市民们希望,能尽快解决宣教督导人员不足的问题,督促大家更好地进行垃圾分类。

“今年,石家庄市将全力推进居民小区‘撤桶并点’模式,因地制宜确定分类投放点和投放督导员,明确专人进行引导和监管,纠正不规范投放行为。”石家庄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

“这样就好了,久而久之,大家的分类习惯会慢慢内化为个人文明素质,从‘别人要我分’变成‘我要主动分’,垃圾分类事业的推进自然事半功倍。”曹腾飞说。

强化法律约束,以刚性力量规范文明行为

5月1日以后,石家庄市民乱扔垃圾,可能被罚款。根据《条例》,未在指定的地点或者指定收集容器、设施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生活垃圾分类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下的罚款。

“《条例》的实施,将垃圾分类这一文明行为从道德‘软约束’变成了法律‘硬约束’,以刚性力量推动市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实现双提升。”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赵丽平认为,对乱倒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处罚,会倒逼一些不愿进行垃圾分类的市民进行分类,从而确保这项事业有条不紊地推进下去。

《条例》还确立了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单位、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等都要承担起责任,包括建立日常管理制度、宣传引导、设置和维护垃圾投放设施、监督纠正不当行为等。“明确垃圾分类中的责任和义务,有利于提升工作实效性。”赵丽平说。

为提高企业参与积极性,《条例》规定了相关激励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的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鼓励企业参与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

“规定制定了,只有执行到位,才能打赢与乱扔垃圾坏习惯的这场‘拉锯战’。”赵丽平表示,不论是相关单位、街道社区还是个人,都要坚决执行条例,做好自己的“分内事”,让家园变得更加清洁、美丽。(河北日报记者赵建)

责任编辑: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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