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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保定:力争到2021年底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600家

2021-05-07 17:16:10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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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消费在保定”创建活动启动

2021年创建1600家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河北新闻网5月7日讯(河北日报记者李连成)放心消费示范创建行业覆盖率100%,大中型商超无理由退货承诺100%,消费纠纷处理率达到100%……今天,由河北省保定市政府主办,保定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保定市市场监管局承办的“放心消费在保定”创建活动正式启动。围绕以上目标任务,保定市将重点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十五类创建”、完善消费者权益保障“五项机制”等工作,使“放心消费在保定”成为品质生活之城建设的“金名片”。

图为启动仪式现场。  河北日报记者李连成摄

据了解,为打响“放心消费在保定”品牌,保定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推进、公众参与、社会共治”原则,实现两个“全覆盖”的创建目标,即由商贸流通领域向生产、服务各领域的扩容延伸,实现行业创建全覆盖;由城市向城镇乡村延伸,实现地域创建全覆盖。力争到2021年底,全市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600家。

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十五类创建”。聚焦商场超市、网络购物、餐饮、药品流通等十五类与群众生活消费相关的行业领域参与放心消费创建,由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组织实施。

开展区域、品牌、服务“三大提升行动”。一是区域特色品牌提升行动。在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试点打造“菊胡同”夜市、“新钟楼”商圈、“万博—茂业—时代”商圈、“北国—保百”商圈放心消费示范区域建设。二是乡村放心消费提升行动。延伸消费维权服务站点,推进农村消费维权快速解决。三是维权服务提升行动。指导放心消费创建单位开展消费维权服务站(岗)建设,力争一般性消费纠纷即时办结率100%,最大程度实现“小纠纷不出柜台,中纠纷不出商场,大纠纷不出商圈”。

完善消费者权益保障“五项机制”。完善创建全过程管理机制,落实集中公示、动态管理与退出制度;完善诚信经营承诺制度,加强标准引领,落实主体责任;完善消费领域信用管理机制,促进企业诚信自律守法经营;完善高效消费投诉处理机制,推动消费维权便利化;完善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机制,促进消费环境改善;探索消费纠纷多元化调处路径,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有机衔接。

责任编辑:赵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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