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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编制、发房补!河北2市引才公告来了

2021-05-26 01:11:04 来源:河北日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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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2021年硕博人才引进公告 

一、引进名额 

全市企事业单位引进硕士研究生121名,博士研究生不受计划数额限制。详见《张家口市2021年博士和硕士研究生需求信息表》,查询地址:张家口党建网(www.zjkdj.gov.cn),“张家口人才之家”微信公众号。 

二、资格条件 

1.报名者须具有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为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获得);具有国内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为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获得);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2.博士研究生:研究生阶段不限毕业院校,本科阶段为全日制本科;

3.报名非紧缺专业的硕士研究生:研究生阶段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本科阶段为全日制本科(不含专接本);

4.报名紧缺专业的硕士研究生:研究生阶段不限毕业院校,本科阶段为全日制本科(不含专接本);

5.报名医学类岗位的硕士研究生:研究生阶段不限毕业院校,本科阶段为全日制本科;

6.留学回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在国内取得本科学历的,本科阶段要求同上;

7.每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

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所学专业必须与用人单位需求专业对口,同时具备各专业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张家口市2021年博士和硕士研究生需求信息表》;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未解除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作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在读学生(包括2022届毕业生);

5.在张家口市及县(区)机关、群众团体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已经工作的(包括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特岗教师等);

6.有关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

报名人员不得报与本人有亲属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引进程序 

(一)事业单位人才的引进

1.报名

时间:2021年5月25日—6月22日(博士实行常态化引进,不受报名时间限制)

方式: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报名,报名时所有附件以一个压缩包的形式发送,邮件主题和压缩包需以“姓名+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应聘专业”命名(各单位报名地址和报名邮箱详见《张家口市2021年博士和硕士研究生需求信息表》)。

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张家口市2021年硕博引进报名登记表》;

②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包括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包括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

③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学业成绩单;

④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承诺书》;

⑤报名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的,需提供由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⑥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网上报名人员在组织评审前核验原件。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备齐报名所需资料,资料不齐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报名。《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可登录张家口党建网下载。

2.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对报名材料电子版进行审查,并在组织评审前核验相关原件,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评审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

3.组织评审

组织专家评审组就报名人员所报岗位相关业务知识和实际能力进行评审。评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须于评审前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用人单位进行核验。

4.定向考察

根据评审结果和岗位需求,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市人才办与用人单位通过审查档案、函调等方式对拟引进的硕博人才进行考察。

5.组织体检

组织拟引进的硕博人才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

6.会议研究

按规定经会议研究后,确定拟引进硕博人才。

7.社会公示

拟引进硕博人才名单在《张家口日报》和张家口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实的,取消引进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引进手续。

8.办理手续

引进的硕博人才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引进手续,纳入“硕博人才引进计划”管理,落实相关待遇。

(二)企业人才的引进

企业按照硕博引进的条件和要求,自行组织实施引进工作,引进的硕博人才按规定纳入“硕博人才引进计划”管理,并享受相应待遇。 

四、相关待遇 

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解决事业编制,列入市财政开支,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博士研究生由市财政给予15万元住房补贴(分5年发放,每年3万元),每月享受500元学位补贴。对引进到市属医院且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资助2万元,博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资助3万元。 

五、有关要求 

报名人员要签订《诚信承诺书》,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如出现报名资料弄虚作假、隐瞒个人身份信息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视情节轻重,市人才办将采取批评教育、取消录用资格、出具不良记录证明存入个人档案等方式进行组织处理。 

六、考核管理 

对“硕博人才引进计划”引进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对其进行年度考核,经考核不胜任者,取消相关待遇。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张家口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313—2012238。

张家口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5日

张家口市2021年博士和硕士研究生需求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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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zjkdj.gov.cn/eportal/cms/jsp/site001/article.jsp?fchannelidenty=%E9%80%9A%E7%9F%A51&articleId=402803e7796b5d4101799c02dc3a5eda&a1b2dd=7xaac

廊坊市2021年度“硕博计划”公开招聘公告 

河北省廊坊市地处北京、天津和雄安新区“黄金三角”核心腹地,总面积6429平方公里,总人口483万,下辖2市6县2区、1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1个临空经济区(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主城区距北京天安门40公里、距天津城区60公里。10个县(市、区)中,北部三县(三河、香河、大厂)与北京城市副中心隔河相望,中部两县(固安、永清)、主城区(广阳、安次)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紧密相连,南部三县(霸州、文安、大城)与雄安新区田水相依,是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重要节点城市和国内唯一1小时车距内拥有三个国际机场和一个特大综合性港口资源的城市,享有“京津走廊上的明珠”和“连京津之廊、环渤海之坊”等美誉。近年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勤劳质朴的廊坊人民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快建设创新廊坊、数字廊坊、健康廊坊、平安廊坊、品质廊坊的总体部署,拼搏奋进、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取得一系列新成就、新业绩。展望未来,我们真诚欢迎满怀报国之志的天下英才,与我们共同开创廊坊更加美好的明天!

为汇聚天下英才,推动廊坊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廊坊市“硕博计划”人才引进办法》,按照《关于组织实施廊坊市“硕博计划”的工作方案》安排,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42名,岗位信息详见《廊坊市2021年度“硕博计划”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院校、“一流学科”建设院校相关学科、河北省属13所骨干院校(附件2)毕业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国内高等院校毕业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博士研究生;国(境)外知名院校(附件3)毕业,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为民服务、为国奉献的远大理想和报国情怀,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学习成绩优良,在规定时限毕业且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国内院校毕业生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知名院校毕业生应于2021年5月15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4.硕士研究生28周岁以下(1992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1988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所报考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受过严重处分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3.现役军人和廊坊市域内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41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http://www.hebgwyks.gov.cn)。网上报名实行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取消考试资格。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9:00至5月31日17:00

审核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9:00至6月1日12:00

网上报名程序和要求:

1.报名注册登录。报考人员登录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进行注册报名。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公开招聘的政策和岗位条件。网上报名须用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2.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后,要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和《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4),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审慎选择报考职位,同意《诚信承诺书》后方能“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48小时内完成资格审核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审核结果。未通过审核的,可根据提示补充或修改信息或改报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除因岗位核减需重新报名审核外,填报信息将不能修改。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核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岗位。“硕博计划”公开招录不收取考试报名费,审核通过即为报名成功,无需进行缴费操作。

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开考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若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为“0”,报考该岗位人员可于2021年6月1日9:00-11:00,按以上程序重新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报名成功人员,请务必于2021年6月9日9:00至6月11日22:00登录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按疫情防控要求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5),完成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的考生,才能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逾期没有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的,无法打印准考证,并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

特别提示:

《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填报时间:

2021年6月9日9:00至6月11日22:00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1年6月9日9:00至6月12日8:00

报名人员提交《健康信息承诺书》后,本人旅居史、接触史、相关症状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发生变化的,须及时更新上报。并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要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依法依规依纪处理。

报名人员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21年6月12日(星期六)上午8∶00—11∶00,在廊坊市进行闭卷笔试。笔试内容包括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明确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及要求等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成绩查询。笔试成绩、进入面谈、面试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地点等,于2021年6月21日在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公布,请及时查询。

进入面谈、面试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谈、面试人员1∶3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谈、面试。笔试作弊或成绩为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谈、面试。

(四)资格复审

进入面谈、面试人员于2021年6月23日至6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请务必于规定时限携带审核所需材料和证件等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时,不符合报名条件、与报名信息不相符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谈、面试资格,同时依据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资格复审时须出具以下证件和材料:

(1)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

(3)国(境)外知名院校硕士、博士研究生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2021年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材料; 

(4)岗位条件要求具备相关资格证书的,须提供证书原件,其他证明材料无效;

(5)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本人为廊坊市域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

(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

(五)面谈

1.面谈时间、地点

面谈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等,由廊坊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时通知。

2.面谈方法

组成面谈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面谈。面谈重点了解报考人员的政治立场、思辩能力、表达能力、心理素质、职业素养、形象仪表等,面谈成绩满分为100分。

(六)面试

1.面试时间

2021年7月3日(星期六)组织进行面试,参加面试的考生务于7月1日登录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打印《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法

所有参加面谈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满分为100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谈成绩×20%+面试成绩×40%。面谈、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贴,考试总成绩于7月4日在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http://www.hebgwyks.gov.cn)公布。

3.面试有关要求

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考生须持面试通知单、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对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人选:面试成绩高者、面谈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于7月4日在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http://www.hebgwyks.gov.cn)公布。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组织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标准,主要考察政治素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九)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程序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http://www.hebgwyk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且公示无异议人员,市直事业单位的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及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入编、聘用等手续;县(市、区)事业单位的由县(市、区)委组织部牵头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公示反映存在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2021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21年7月31日前不能如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

经廊坊市“硕博计划”招聘到市、县事业单位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享受如下待遇:

1.工作待遇: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落实财政拨款全额(差额)事业编制。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对表现特别优秀的,硕士研究生可落实八级管理岗,博士研究生可落实七级管理岗。担任事业单位领导职务满一年后,依据个人意愿和工作需要可择优调任进入公务员队伍。

2.住房待遇:一经聘用,由用人单位同级财政部门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住房补贴,分5次发放。连续工作满一个年度于次月发放上一年度住房补贴(含试用期),不满一个年度的不享受当年住房补贴。

3.成长待遇:列入全市“硕博人才库”和优秀年轻干部队伍管理,在教育培训、参与科研项目、承担科研课题、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4.其他待遇:办理燕赵英才卡B卡,其配偶、子女可户口随迁。子女在廊坊就读的,由市、县教育局优先协调办理转学、入学手续。

六、防疫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进行,报考人员应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在公开招聘实施过程中,将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市委组织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发布相关信息,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报考人员在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谈、面试和体检各环节均需提供《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要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主动出示河北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等。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取消参加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七、其他事项

1.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谈、面试、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伪造、假冒证件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责任。

2.报名时请务必填写本人常用通讯联系方式,并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

3. 公开招聘工作中,在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中出现不合格或报考人员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比例内空缺,分岗位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4.廊坊市域内企业,中、省直驻廊单位硕博人才岗位需求信息在笔试、面试考点进行公布,具体招聘岗位、办法、程序等报考人员可向招聘单位自行咨询。市域内企业,中、省直驻廊单位自主引进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符合廊坊市“硕博计划”引进范围及条件的,一并纳入全市“硕博人才库”管理,可按规定办理燕赵英才卡B卡,享受配偶、子女户口随迁、子女就学等相关政策支持。被聘用后工作满1年的,参加廊坊市市、县事业单位招聘,同等条件优先聘用。

5.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6.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廊坊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6-2339529(工作时间)

0316-2339530( 传 真 )

中共廊坊市委组织部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5日

廊坊市2021年度“硕博计划”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详情登录

http://www.hebgwyks.gov.cn/sy/view/notice/300000001

责任编辑:张永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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