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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至4月河北省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3.3%

2021-06-06 02:32:48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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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日报讯(记者贾楠)从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获悉,1至4月,河北省全面落实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十条措施”,全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PM2.5平均浓度52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13.3%,超年度目标任务时序进度10.3个百分点,优于全国10.9个百分点。全省优良天数82天,优良天数比例68.5%,重污染天数6天,同比减少3天。

1至4月,河北省8个传输通道城市PM2.5平均浓度5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8%,改善幅度好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4.1个百分点。重点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后十”取得积极进展,邢台、邯郸1至4月综合指数排名退出全国168个重点城市后20名。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统筹碳达峰、碳中和,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光电、风电、氢能等非化石能源,推动非化石能源成为能源消费增量主体。加快低效和过剩产能淘汰,今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稳中有降。加快推进邯郸钢铁、邢台钢铁、唐山华西钢铁等重点污染企业退城搬迁。

坚决有效降低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以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深入推进有组织、无组织和清洁运输等全面超低排放改造,鼓励长流程钢铁转为短流程。在电力、钢铁、建材等行业开展减污降碳协同治理。

加快“公转铁”工程建设进度。加快推进大宗货物年运输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新建物流园区和主要港口铁路专用线建设,年内建成投运铁路专用线19条。推进内陆“无水港”建设,提高货物直达港口运输能力,目前全省新增内陆“无水港”4个。加强柴油货车排放管控。全面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完成21万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收尾任务。常态化开展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货车尾气排放达标整治。

责任编辑:张永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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