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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保定发布2021年市域外民办普高中学校招生管理办法

2021-06-15 11:31:20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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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寇国莹 通讯员赵昱)6月14日,河北省保定市发布了2021年市域外民办普高中学校招生管理办法,对有违规招生行为、不良招生记录的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一律取消在保定市招生资格,该校原定在保定市的招生计划即行废止。此外,自2022年起,停止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保定市招生。

招生管理原则。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保定市招生工作由保定市教育局统筹管理、统一组织、统一录取。任何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意向登记、签约等方式争抢生源,自行招生。

为维护全市良好招生秩序,保障学生权益,对有违规招生行为、不良招生记录的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一律取消在保定市招生资格,该校原定在保定市的招生计划即行废止。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和保定实际,今年严格控制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保定市招生数量。自2022年起,停止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保定市招生。

招生计划确认。计划在保定市招生的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按照省教育厅规定时间,将招生计划一次性函告保定市教育局。保定市教育局根据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发展状况、教育资源布局和初中毕业升学人数,科学核定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保定市的招生计划,书面回复并向社会公布。未经保定市教育局确认的招生计划无效。

招生录取规则。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在保定市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设立单独批次录取,由保定市教育局、保定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按照经保定市教育局审核的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试成绩高于保定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且未被前批次学校录取的考生。

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不得招收已被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录取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学生。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未经保定市教育局确认招生计划、超计划招生、提前招生,均为违规招生,保定市教育局不予承认。

责任编辑:赵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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