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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取缔、劝散35家非法社会组织 专家提醒莫被“高大上”名号欺骗

2021-06-21 05:33:51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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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以来河北省取缔、劝散35家非法社会组织,专家提醒

莫被“高大上”的名号所欺骗

你听说过“中国少儿语言艺术表演交流学会”吗?这家“学会”号称在全国各地有数十家分校,对适龄儿童进行语言、表演等方面培训,每年组织学员进行等级考试,并以学会名义给学员发放考试等级证书……

如今,在网络搜索这家“学会”的相关信息,找到的只有失效的链接——这家“学会”是未经民政部门登记的非法社会组织,已被取缔。而他们发放的等级证书不具备任何效力,等级考试只是骗取钱财的招数。

据了解,在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中,省民政厅先后依法取缔了“中国少儿语言艺术表演交流学会”“中国青少年艺术教育发展委员会”“河北省青少年社会教育协会”“河北省门业协会”等一批欺骗性较强的“中字头”“省字头”非法社会组织。

非法社会组织行骗敛财套路多

“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也包括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组织。”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三级调研员牛冬彬介绍,有些非法社会组织在利益驱动下,以假乱真、招摇撞骗,不仅破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也给参与其中的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造成财产损失。

梳理这些被依法取缔的非法社会组织,不难发现,它们蒙蔽公众行骗诈财通常有这样几类套路。

——名称“高大上”。记者发现,在省民政厅公布的取缔劝散非法社会组织名单中,不少非法社会组织冠以“中华”“中国”“华夏”等称谓,如“中国美术高考教育联盟”“中华兵搏竞技运动研究会”“华夏易学联盟研究会”等。

——经常“蹭热点”。记者从石家庄市民政局了解到,近期,该局查处的“河北省青少年社会教育协会”“中国青少年艺术教育发展委员会”等非法社会组织,都是利用当前教育领域的一些政策漏洞骗取钱财的。除了教育,养老、健康等领域也是非法社会组织活跃的“重灾区”,他们往往打着“一带一路”“乡村振兴”等一些国家重大政策的旗号行骗。

——喜欢“打官腔”。不少非法社会组织都以“协会”“商会”等传统社会组织名称自诩,还有不少则以“委员会”“研究会”等类似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组织名称自称,看起来十分像官方组织,欺骗性很强。

此外,据石家庄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还有一些非法社会组织,经常借助社会名流站台,或是想方设法“搭上”合法社会组织,扩大影响,提升自己的知名度,制造合法身份的假象,诱导公众上当受骗。

取缔、劝散非法社会组织35家

为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今年3月20日,民政部、中宣部、中央政法委等18个部门联合开展了为期三个半月的专项行动,重点对“利用国家战略名义,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等五类非法社会组织进行打击整治。

与此同时,民政部门探索源头端治理非法社会组织的长效措施。今年3月,民政部等2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强化压实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新闻媒体、各互联网企业等重要主体在宣传渠道、活动场所、资金来源、网络营销平台等方面防堵非法社会组织的责任。

“对于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非法社会组织,我们采取‘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牛冬彬介绍,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共取缔、劝散非法社会组织35家。

但牛冬彬坦言,想要根治非法社会组织,并非一朝一夕之事。

“目前,查处非法社会组织的案件线索来源,主要是靠执法人员网上摸排、群众举报、上级移交等,但大量的非法社会组织隐藏较深,活动隐蔽,不易察觉。”牛冬彬介绍,相当一部分非法社会组织没有固定线下场所,一旦其非法目的达到或被曝光后,相关人员就立即销毁证据、逃之夭夭,导致管理机关无法及时掌握非法社会组织的违法情况。

此外,非法社会组织违法成本低,也是导致“屡打不绝”的原因之一。石家庄市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介绍,非法社会组织往往都没有财务账簿和票据,执法人员很难掌握他们的违法所得金额,“非法财务界定也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就只能对其进行取缔,制止其违法行为,而很难进行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让他们容易钻法律的空子。”

彻底治理需形成监管合力

“非法社会组织屡禁不绝的原因在于违法收益远远高于违法成本。并且,目前针对非法社会组织的相关规范层级不够,规范供给不足。”有关专家表示,想要彻底治理非法社会组织,首先须提高非法社会组织违法成本,同时需要多部门形成监管合力,久久为功。

该专家指出,目前管理社会组织的规范主要是《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该条例是一部主要涉及程序事项的行政法规,而针对非法社会组织的管理依据的《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仅仅是部门规章。这些条例、规章在制裁非法社会组织时,效果有限,难以形成足够的威慑力。

对此,该专家建议,应出台专门的社会组织管理法,从根本上提高非法社会组织的违法成本。强化民政部门对社会组织管理的职能地位,对于一些严重违法的社会组织坚决予以取缔并给予严厉制裁。

此外,该专家建议,应重视联合执法制度的构建。“可以考虑运用多种监管手段,包括刑事、行政处罚手段相互配合,形成有效的震慑。”

牛冬彬介绍,近来河北省民政部门不断加强与公安部门的配合协作,对于查处到的有较大社会危害的、构成犯罪的非法社会组织,坚决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严惩。

“让非法社会组织无所遁形,还需广大群众擦亮眼睛,积极配合。”牛冬彬呼吁,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中,一旦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或发现疑似非法社会组织的,及时向各级民政部门举报、举证。

“群众在参与社会组织的活动前,一定要保持警惕。”牛冬彬提示,群众在参与活动前可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chinanpo.gov.cn/)或者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查验其身份是否合法,避免上当受骗。(河北日报记者高珊)

责任编辑: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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