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老总读报(243)|交房即交证,这才叫“急群众所急”

2021-06-23 05:03:21 来源:河北新闻网

河北日报副总编辑 王宁

49位业主,一边拿钥匙,一边“零等待”拿到了房产证——看了河北日报今天刊登的报道《衡水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我想肯定会有不少人“很羡慕”,同时心里也在问:“我啥时候才能拿到房产证?”

房产证是买房行为有效、合法的证明。按照法理,通过联合验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的房地产项目,在房屋交付时,只要购买者缴纳了契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房时就应该拿到房产证。

但在现实中,购房人拿到新房钥匙后,通常还需要等几个月甚至几年时间,才能拿到不动产权证。有的房子住了十几二十几年,新房快成了旧房,还在眼巴巴地等着盼着“大红本”。

迟迟拿不到房产证的后果有多严重?

首先,没有房产证,就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房产拥有者。一旦发生产权纠纷,别说所有权了,就连居住权也难以保障。用老百姓的话说,只有拿到了房产证,房子才是自己的,心里才踏实。

其次,没有房产证,与房产相关的各项权益得不到保障。如果你想卖房,要么没人买,要么只能卖个“骨折价”;如果你想抵押贷款,对不起,银行不给办;如果你的孩子想上学,一些地方公立学校大概率不会收……

房产证迟迟拿不到手,责任往往不在购房者,多是因为开发商或建设单位遗留的一些历史问题。比如,有的开发商手续不全就开工上马,房子卖完了还缺这缺那;有的建设单位没有完成规划中的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无法满足规划验收和工程验收条件……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房产证自然办不下来。

花光了积蓄、背着贷款买了房,却拿不到房产证,成了很多群众的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开发商或建设单位的欠账直接转嫁或者分摊到购房者头上,显然非常不公。历史遗留问题各种矛盾交织,解决起来难度很大,但绝不能因为难就拖下去。

志不求易者成,事不避难者进。在为民办实事过程中,要不要碰硬骨头,检验初心与使命;敢不敢啃硬骨头,体现决心与意志;能不能啃下硬骨头,考验能力与水平。衡水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无疑是挑了一根硬骨头,真正称得上是急群众之所急,值得大大点赞。“交房即交证”更应当成房产交易的标配,值得大力推广。

顺便说一句,解决“有房没证”问题,只盯着新建商品房还不够,以前欠下的旧账,也该下真功夫理一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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