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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干警为八旬老人执回6万元案款

2021-06-29 10:17:31 来源:河北新闻网-河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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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梁燕 通讯员乔明清)“感谢你们为我执行回借款……”申请人李某拿到执行款后,激动地对干警说。尚义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经过不懈努力,成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为八旬老人执回6万元借款。因申请人行动不便,6月28日,委托其孙子为法院送来一面“捍卫法律尊严 维护百姓利益”的锦旗。

2015年的2月9日、2月10日和3月2日,被执行人张某因种植蔬菜急需用钱,分三次向申请执行人李某借款5万元,均出具了借据,约定了利息和还款日期。以上三笔借款到期后,经李某多次催要,张某拒不偿还。李某于2019年8月向法院提起诉讼,尚义县法院经审理判决张某偿还李某借款本金及利息6万元。判决生效后,张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李某随即向尚义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尚义县法院执行法官赵瑞安接手此案后,立即带领执行干警向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向被执行人进行了释法疏导,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执行人员多次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和传统查控对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进行全面查询,发现被执行人无银行存款和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确无偿还能力,遂于2019年12月16日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同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

今年以来,尚义县法院开展积存案件“回头看”活动,依法恢复了对张某的执行程序,多次深入到被执行人的住所地,通过当地村委会和申请执行人对张某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了调查核实,认为其有偿还借款能力,但张某只是口头上答应还款,而行动上就是不落实。近日,执行人员得知张某外出回到了家中,立即赶往其住所地,将其拘传到法院,再次对张某进行释法疏导,明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在法律的威慑下,被执行人主动与家属联系,将所欠借款及利息6万元打入法院执行账户。

执行法官赵瑞安收到案款后,考虑到申请执行人已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带领执行干警张天伦放弃休息时间,于6月25日将执行款送到申请执行人手中。

责任编辑: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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