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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河北省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工作启动

2021-07-28 11:04:02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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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记者王景)为加强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依据《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开展2021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工作。按照自愿原则进行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要以服务绩效和服务质量为重点,积极向所在地(县、区)工信部门提出申请。各市于8月17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2021年度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见附件1)、《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见《管理办法》附件3)和被推荐单位的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光盘一份)报送至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处),逾期不予受理。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相关信息截图

原文如下: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依据《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推荐2021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自愿原则进行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要以服务绩效和服务质量为重点,积极向所在地(县、区)工信部门提出申请。

二、各设区市推荐示范平台数量一般不超过4家,定州市、辛集市、雄安新区各推荐示范平台2家,服务绩效特别优秀的可适当突破。省属单位申报示范平台向所在地工信部门提出申请,不计入当地推荐数量。

三、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质量,在满足《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突出服务绩效,注重服务质量,总结筛选典型服务案例,择优做好推荐工作。对推荐的平台要认真审核其服务业绩并进行测评,总结提炼示范性表述,研究提出推荐意见,正式行文上报。

四、请各市于8月17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2021年度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见附件1)、《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见《管理办法》附件3)和被推荐单位的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光盘一份)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王立杰    0311-87800812

邮    箱:hbzxqy2020@126.com

地    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02号

邮    编:050071

附件: 1.推荐2020年度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 2.申报材料装订要求、 3.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7月26日

1.推荐2020年度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doc

2.申报材料装订要求.doc

3.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doc


责任编辑:王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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