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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被查处!河北三地通报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1-09-19 11:42:16 来源:河北日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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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为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市纪委监委对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一、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树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礼品等问题。2020年中秋节前,张树林在我市某高档酒店接受私营业主杜某某宴请,就餐时饮用高档酒水,并收受杜某某送予的礼品。张树林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5月,张树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丁利民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丁利民用公款在我市某高档酒店充值2.1万元办理会员卡,用于其私人吃喝等消费。丁利民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5月,丁利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当前,经过驰而不息整治,“四风”问题得到有力遏制,但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的任务依然艰巨。各级党组织要从政治上把握作风问题,不折不扣落实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一体推进惩治腐败和纠治“四风”工作。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对“四风”问题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加强调研督导检查,推动责任层层落实。广大党员干部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定不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助力构建清正廉洁的政治生态。

邢台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前,邢台市纪委监委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1.邢台市科学技术协会原党组书记、主席范存江违规发放津补贴、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等问题。2014年至2015年范存江任市信访局局长期间,该局多次向单位有关人员违规发放值班补助等津补贴共计10.3518万元;在其儿子结婚和孙女过满月期间,2次违规收受他人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共计4万元。2017年范存江任市科学技术协会党组书记、主席期间,该协会向干部职工违规发放交通费0.702万元。范存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范存江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宁晋县医疗保障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宋瑞刚违规发放津补贴、私车公养、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2014年至2016年宋瑞刚任宁晋县东汪镇党委书记期间,向单位干部职工违规发放津补贴10万元;安排他人虚开发票,向拆违工作人员违规发放补助2.32万元,向干部职工违规发放春节福利0.941万元;在单位违规报销个人车辆保养等费用0.8655万元。2016年、2018年和2019年春节前,3次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收受礼金3万元。宋瑞刚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宋瑞刚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宋瑞刚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

3.南宫市段芦头镇政府工作人员侯方生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20年3月至8月,侯方生在分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微信转账红包0.16万元。侯方生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纪款被责令退还。

4.临西县临西镇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潘守峰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8年,潘村村委会以支付村换届工作人员费用名义向11人违规支付补助0.99万元。2019年,潘村村委会以务工费的形式向15名未承担具体工作的人员违规发放补助1.16万元。潘守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退还到村集体账户。

通报的4起典型问题既有市管干部,又有基层干部,有的是发生在十九大以后,有的人由风变腐、风腐一体,最终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这反映出我市个别党员干部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仍心存侥幸、放松要求。这表明了党员干部腐败往往从不正之风、享乐奢靡开始,从“四风”上打开缺口。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自觉抵制享乐奢靡歪风,自觉弘扬新风正气。

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践行伟大建党精神,严格落实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久久为功,毫不松懈,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对“四风”问题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加强教育监督管理,推动责任层层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党委领导下认真履职尽责,与时俱进做好纠“四风”树新风工作。将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深入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结合起来,将查处问题、以案促改、警示教育贯通起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进一步营造为民务实、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秦皇岛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1年中秋、国庆节日将至,为持续深化作风建设,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守重要节点,保持高压态势,发挥警示震慑作用,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筑牢节日廉洁防线。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卢龙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原副书记、局长张勇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问题。2015年10月14日至18日,张勇到某省2个景点旅游,期间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6592元均由卢龙某公司老板支付。2021年6月,张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山海关区发展改革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周岩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5月,周岩收受辖区内某企业的礼金,共计10000元。2021年5月,周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退回。

昌黎县融媒体中心工会主席冯立娜违规操办满月宴问题。2021年6月,冯立娜为其孙女操办满月宴,违规收受礼金,共计9200元。2021年7月,冯立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上述案例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政治站位不高、打折扣、搞变通,在“四风”问题上心存侥幸,仍不收敛、不知止,教训十分深刻。同时也暴露出“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复杂性,一些问题看似虽小,但性质恶劣,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小事抓起,从细节坚守,持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各级党员干部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锤炼自身作风,坚决抵制不良风气,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决纠正不良作风问题和特权现象。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既有打“持久战”的信心,更要有打“攻坚战”的勇气,盯紧节日节点,持续加大明察暗访和查处问责力度,保持惩治高压态势,真正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努力让党风政风更优良,让人民群众更满意。

责任编辑:孔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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